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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國中小戶外教育每學期1次 非強制無罰則

圖片來源:中央社

教育部今天表示, 2018 年 8 月修訂「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由每學年 1 次改為每學期 1 次,但僅是建議並非強制,戶外教育也未必都要住飯店,可採取較經濟的方式進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武曉霞表示,為鼓勵學生適度走出教室,教育部自 2018 年起補助學校辦戶外教育,十二年國教課綱重視學生自我成長、與社區互動,教育部 2018 年 8 月修訂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將辦理頻率由每學年至少 1 次改為每學期至少 1 次。

武曉霞指出,戶外教育實施原則只是建議,並非強制也無罰則,學校端仍有自主調整空間,可參考家長意見去規劃;戶外教育不一定都要過夜住宿,也不一定要花大錢,學校可以考慮比較經濟的方式來達成課程安排,例如騎自行車、找學校場地借宿等,也未必都要住飯店。

為了讓學生透過戶外教育連結課本知識與真實環境,教育部也於 2018 年訂定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試辦計畫,鼓勵學校以班級為單位安排跨區域、住宿型的戶外活動,讓學生透過戶外教育自主學習、培養團隊合作的能力,每校每學年至多申請 4 案,每案至多補助新台幣 3 萬元, 107 學年開始試辦, 108 學年納入常態性補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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