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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各族母語訂為國家語言,不只是為了表面平等

圖片來源:中央社

“Che lí tiō khòaⁿ kòe–ah!”(這妳就看過了啊。)

小時候跟阿嬤搶電視時最常講這句話,不識字也聽不懂華語的阿嬤,只有三立跟民視可以看,晚上先看《鳥來伯與十三姨》跟《戲說台灣》,然後拿起遙控器,用食指按下她記憶中鍵盤的位置,接著看民視的八點檔。有時也會按錯,還傻傻看了好久才發現,至於其他時間,大概就是在看重播。

圖片來源:中央社

沒有朋友、沒有聊天對象、晚輩說著自己聽不懂的話,就連電視都沒什麼節目能看;

一直以來,我以為這就是她那一代老人家們的「正常生活」,要到很久以後我才曉得,她的語言消失得一點都「不正常」。

日本殖民時期在 1920 年做了第一次台灣國勢調查,當時擁有日語能力的人只有不到 3%,多數台灣人仍是以本土語言為主,即使在日治末期開始皇民化運動,1942 年調查,真正會在生活中使用日語的「國語家庭」也只有不到一萬戶,佔總人口的 1.3%。

但到了中華民國殖民時期,根據台灣社會變遷調查,1930 年代出生者使用國語(華語)的比例是 14%,本土語言還有 86% 的使用率,而後經歷了國民黨的「國語運動」後,到了 1990 年出生的這一代,慣用台語的人口剩下 19%,客語跟原住民各族語言都剩下不到 1%,我們生活中幾乎已很難聽到有人自然地以母語交談。

不久前,在台大員生合作社的理事會議中,有理事被禁止以台語發言,在場的教授以「你有抽菸的自由,但不能侵害到別人的自由」來形容台語應該只在私下講而不該在會議中使用;前幾天,一個台語推廣協會把台文寫的章程送到內政部,卻被要求要提供中文版的章程才能通過審核; 明明《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規定國家語言包含台語、客語和原住民族族語;第四條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第十一條規定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難道這些法律都是寫好看的嗎?

當然,很多人會說「你明明會說華語,為什麼偏偏要說台語」、「你明明會寫中文,幹嘛一定要寫人家看不懂的字」,這些批評我都能理解,只是這些時候,我都不免會想起阿嬤坐在沙發上看著重播的身影。

“Che lí tiō khòaⁿ kòe–ah!”(這妳就看過了啊。)

我當時並不知道,如果可以的話,她也想接觸新的世界,如果可以的話,她也想用自己的語言表達意見,但中華民國拔掉了她兒孫們母語的耳朵跟舌頭,把她關進了一座無聲的牢籠,如果可以的話,她也想離開那台 42 吋的電視,離開那些重複的台詞回到真實的生活圈中,但她沒有辦法,因為這個社會上,只會講台語的人,連開會洽公這種小事都辦不到。

究竟,我們把各族母語訂為國家語言,只是為了表面上的平等,還是為了能讓這些語言回到日常生活中?

會議的表達、書面的章程,這些不過都是最基礎的東西,如果連這都不能使用台語文,那如何期待更少數的客、原族群能得到公平的對待,台灣又如何可能在將來,成為一個真正語言平等的國家?

台大員生合作社的理事會議中,有理事被禁止以台語發言,後續更投票表決通過以國語作為會議交流語言。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做伙來講台語,sńg kah 烏 mà-mà 好無?協會聲明搞:
https://reurl.cc/z06dp

{Fish睬政治}孫博萮及台大學生組織抗議語言戒嚴共同聲明:
https://reurl.cc/0LZ5o

原文出自 林艾德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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