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董的選舉支票,一張接一張
近日郭董提出 0 - 6 歲幼童,將「全額由國家扶養」。話才剛說出口,就被同黨競爭對手朱立倫打臉:「一年高達 2500 億的資金,該從何處來?」
郭董亦不甘示弱,怒斥其他政壇人物「毫無想像力」。他聲稱他的幼托政策「不需動用政府預算,將建立台灣『大數據基因健康工程』,以創新的方式來自籌財源」。
很可惜眾多父母們開心不到一天,郭董就換了個說法 :「將徵收富人稅,組成『國家主權基金』來賺錢養小孩」。
空泛的說法,讓人有異常似曾相識的感覺。郭董芭樂票一直開,說法轉變之快,似乎跟不久前發大財的同黨競爭對手,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郭董的選舉支票,真的可行嗎?
這世界上有國家幫人民養小孩的嗎?當然有。歐洲許多國家確實有「政府一路照顧國家幼苗」的政策。那麼,郭董的說法聽起來好像也不是不可行?
但,看事情不能只看一半。首先該問的第一個問題是,錢從哪裡來?歐洲優厚的福利政策,是以高稅率(普遍在 40% 左右)的基礎上建立的。而反觀台灣,實質稅率幾乎可說是全球最低,僅約 12%。
很顯然,由國家來全盤照顧你家的小孩,是以高稅收為必然代價的。
於是,我們要來探討一個根本的問題:國民辛勤努力所賺取的經濟果實,應該主要由政府來主導分配?還是更多由個人來決定怎麼花用?
- 錢是我們辛辛苦苦賺來的!我們有權自行決定,該怎麼運用自己收入;我們有權自行決定,該怎麼把錢花在自己孩子的教育資源!賺多花多,賺少花少,端看個人能耐,結果也自行負責。
- 我們更多相信政府。我們決定,將賺來的大部分的經濟果實交給政府,並由政府主導,將我們上繳的錢重新分配,統一提供服務,給孩子們合適的教育環境。我們也相信,這樣做能夠達到更公平的結果。
前者更著重個人的選擇自由、主張個人的能力發揮,個人也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後者更著重社會的公平,主張將經濟果實重新分配,以達到「沒有人掉隊在後面」的理念。
我們必須說,這兩個相對的價值觀,都有各自的道理,並無所謂好壞。
台灣和美國類似,比較傾向於「小政府主義」。台灣的實質稅率,以全球標準來看,是相當低的。個人所賺得的財富,多數是留在民眾自己身邊自行運用;民眾自己決定花費該如何分配。
有些人比較重視學校教育,將多數的資源投入孩子的學費上面。有些人認為該有更好的家庭生活,所以將養育小孩的資源放在家庭互動上。如上所說的,台灣普遍傾向於「小政府主義」,相信自己能夠更有效率地運用手邊資源,比政府的效率來得更好些。
我們重申一遍:相信個人,或相信政府,兩個價值觀都有各自的道理,並無絕對的好壞。但,只有一點是顛撲不破的事實,就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你要政府少抽稅,就得自己負起賺錢與運用的責任;你要政府多做事,就得犧牲個人收入、多繳點稅金。
台灣可不是拿根棍子往地上戳,就會冒出石油的王道樂土,沒有不繳稅又政府事事包辦的這種好康。
回到郭董的議題上來。我們該問的是,個人是否願意加稅,來讓國家負起養育下一代的責任?
郭董提案1:「加徵 #富人稅」是否真的更公平?
郭董前一天才在講「大數據健康工程」,後一天就改口說要加徵富人稅。「大數據健康工程」太虛無縹緲,很難談得上是個可行的解決方案;而加徵富人稅的部份,我們在這得要提醒郭董,他對富人稅有著太高的期望了!
前些日子,郭董才說要拿富人稅當財源,來恢復年改短少的軍公教年金。這幾天,郭董又說要拿富人稅當財源,來支應 0 - 6 歲兒童全面托育的政見。支票是幾千億幾千億的在開,富人稅的數字卻沒個準確的說法,郭董的選舉政見顯然不是太負責任。
而加徵富人稅真的是政府財政的萬靈丹嗎?倒也未必。
我們並不反對向高所得階層多徵一點稅,畢竟這是兼具稅收數字與公平性的做法。而事實上台灣早就有累進稅率制度,有錢人的稅率高得多,經過蔡英文政府稅改,低收入的負擔也減輕不少。而目前台灣大多數的福利政策,都有設定排富條款,讓福利資源能給到更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但是,排富條款一般是以稅率 20% 為界線。這樣的界線,其實大致是落在專業工作者的身上,例如工程師、醫師、律師、會計師等「師」級的繳稅戶。而郭董再三強調的富人稅,其實也多半落在這些高薪酬的專業人士身上。
從社會現實來看,這些人其實充其量也就是中產階級的上半段。有排富的福利沒有他們的份;現行稅制,再加上郭董計劃中的富人稅,這些人可是一毛都跑不掉。比這更有錢的資產家階級,多半有充裕的資源,能夠研究稅制裡面的漏洞,合法避稅;甚至如果把錢放在海外的租稅天堂,以台灣的執法資源,是很難去追蹤的。
乍看之下很合情合理的富人稅,實際執行起來,可能遠遠無法達到理念中的公平性。中產階級註定要淪為政治人物的提款機。
郭董提案2:「主權基金」?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神!
至於郭董提到的「主權基金」,是否能夠賺得足夠的報酬率,來支付養育幼兒的費用呢?
或許我們應該先了解一下主權基金的功能:主權基金一般就是國家拿手上擁有的資產,包含外匯存底、國有資產、自然資源(石油⋯⋯)收入等,到全球資本市場上面投資,期望能夠得到比國內經濟成長更高的報酬率。
主權基金真的有郭董所說的這麼神嗎?也未盡然。
我們必須瞭解一件事,就是高報酬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而來。
如果是一個富人拿手邊用不到的閒錢去玩期貨,賺了當然一本萬利,賠了心疼也有限。但是國家拿老百姓的血汗錢去投資,就得顧慮到風險的問題;拿去做高報酬的部位,能夠日進斗金當然好,但是這世界上沒有穩賺不賠的投資,基金經理人也不是哆啦A夢,發生虧損的時候,政治責任誰負?這點是得想清楚的。
第二就是,主權基金規模愈大,能夠找到夠規模又適合的投資標的,所謂「夠大的池子」,就愈少。股神巴菲特近幾年就常有「找不到夠深的池水來養大魚」的煩惱;個人企業家尚且如此,更何況是以整個國家為支柱的主權基金?
而現實世界中,我們常看到規模較大的主權基金,多數來自石油大國,像阿聯酋、沙烏地阿拉伯、卡達等等;還有就是政治上比較集權的國家,例如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等。
要知道,石油隨挖隨有,短時間內不會匱乏,是能夠真正拿來當作抵押品的實體資產,國民往往也不把它當辛苦錢。而比較集權的國家,在投資發生虧損的時候,老百姓也比較不會向政府究責。
國家的資產,成立主權基金靈活運用,是件好事。但要求它高獲利、擔起整個國家的財政重任,恐怕就言過其實了。
外匯存底不等同於國家的小金庫!
台灣現在也有主權基金制度,財源主要是台灣數量驚人的外匯存底。那麼,外匯存底拿來成立主權基金,有什麼必須注意的地方呢?首先,台灣的外匯存底,多數是台灣人對全世界各地做生意賺得的美金。台灣人會將美金換成新台幣匯回國內,換掉的美金就成了國家的外匯存底。
此時央行,會用一部分的外匯存底(以國際結算貨幣的美金來計價)作為準備金,來發行國內貨幣,也就是新台幣。換而言之,新台幣的發行基礎,與新台幣在國際外匯市場的價值,與央行所持有的外匯存底息息相關。
挪外匯存底做主權基金,就得注意到一件事,就是投資發生虧損的時候,觀念上,新台幣能換回來的美金就變少了;換句話說就是新台幣的價值變低了。
再者,台灣的外匯存底,是台商賺到的美元,向央行換成新台幣所得到的。台灣人既做出口生意,也做進口生意,例如用美元向世界各地採購生產設備、原物料與大宗民生物質。換言之,台灣隨時都會有把新台幣反向兌換成美元的需求。
所以央行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就是保障外匯存底的流動性,以因應隨時可能發生的兌換需求。
這也說明了為何台灣並未成立大型的主權基金,只有像台杉這種規模不大、著重在新創事業與政策性產業發展的項目。絕大多數的外匯存底,還是拿去購買美國國債,一方面賺取穩定的利息,二方面美國國債的流動性也不成問題。
因為歸根究柢,外匯存底的擁有者是台灣人民,是台灣人民隨時有可能動用到的錢。央行必須保持足夠的流動性,讓台灣人能夠隨時把美元提領出門做生意。如果把外匯存底拿去進行高風險的投資,一旦鉅額虧損,就有產生美元儲備不足的「擠兌」風險。
郭董自詡為懂經濟,但是似乎提出來的政見,都看不出對經濟規律的深思熟慮。
台灣人,您是要選擇給郭董加稅呢?還是拿著外匯存底,冒著高度投資風險,到全球資本市場大撈一票呢?
原文出自蕪菁雜誌,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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