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第 21 屆台北電影獎預定 13 日頒獎,評審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評審團今天(7 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評審方向。評審團主席李烈表示,「評審」除了會有個人的主觀因素外,也會努力客觀地從眾多影片中選出公認的好作品,雖然決選那天的評審會議裡會有爭執,但也期待每位評審為自己喜歡的電影據理力爭。
第 21 屆台北電影獎評審團主席李烈表示,評審團主席這個名稱聽起來很大,但對她而言,重點工作就是居中溝通協調,另一項工作則是當得獎名單被大家不滿意時,評審團主席要站出來接受挨罵。
李烈指出,自己做過好多次評審,最後一天的評審會議是吵架最兇的一天,但希望每位評審真實呈現內心想法與觀感,為自己喜歡的影片據理力爭,李烈說:『(原音)其實評審這個工作,除了自己對於這個電影的主觀因素之外,另外我們怎麼客觀地從這麼多影片裡、影片真的很多,從那麼多影片裡面去選出一個我們真正大家共同認為好的東西。』
台北電影獎今年改變賽制,從過去公布 4 大類、40 部入選影片,變更為公布 19 個獎項入圍名單;今年共有 359 件作品報名,日前已選出 30 部入圍作品,最後得獎名單由 6 位決選評審與7位複選評審組成的評審團選出,在 7 月 13 日的頒獎典禮揭曉。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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