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黃龍福躺在汐止火車站廣場長椅上睡覺,不滿潘姓男子前來勸阻,持塑膠棒攻擊潘男。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傷害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 1 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龍福 2019 年 1 月 5 日凌晨,在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廣場長椅上睡覺,潘姓男子見狀前去勸誡黃男天冷、勿在該處睡覺,黃男認為潘男語帶諷刺而心生不滿,持塑膠棒毆打潘男頭部及身體。
潘姓男子數度遭黃男追打,受有顱內出血、頭部挫傷等傷害,士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黃男。
黃男供稱,與潘姓男子不相識、無冤無仇,沒有要殺害潘男的意思,當時潘男對他說這麼好有鐵板凳、睡袋可以睡覺,因此認為潘男在取笑他,而且潘男一直不離開,氣到忍無可忍才攻擊。
承審合議庭認為,黃男持塑膠棒攻擊潘男後,曾數度停止攻擊任其離去,因潘男又對黃男咆哮,黃男才前去追擊,況且 2 人只是言語誤會,認定黃男並無殺人的動機與犯意,因此論以傷害罪。
合議庭認為,黃男對他人身體健康顯然欠缺應有的尊重,但考量黃男沒有犯罪紀錄、坦承傷害犯行而略見悔悟之意,也曾表示希望法院安排和解,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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