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承接 BOT 案的大鵬灣國際股份開發有限公司因不堪虧損,傳出要與鵬管處終止雙方 BOT 契約,並已向屏東縣政府提出大量解雇申請書。
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今晚發出新聞稿表示,公司自 2004 年 11 月 30 日與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風景區管理處簽立「民間參與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建設(BOT)開發經營契約書」後,積極依循大鵬灣風景區「提供國際級水域活動區域並帶動海上遊憩風潮,以招徠國際旅客觀光」開發目標,但因鵬管處長年違反 BOT 契約應盡義務,沒見政府、鵬管處有積極改善作為,只好於今年 3 月 13 日,終止雙方 BOT 契約。
大鵬灣提出的政府與鵬管處消極作為包括政府對於大鵬灣風景區外汙水直接排入灣域的問題始終沒能解決,至今沒依約設置「廢水截流系統工程」,導致大鵬灣水質污濁、氣味不佳,影響遊憩意願;怠於取締灣域內非法佔用航道從事漁撈的管筏、未經公司同意自行在開發區土地上興建橫亙全區排水箱涵等等,影響招商。
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至今已營運 15 年,所經營的大鵬灣國際賽車場是亞洲第 8 座,國內首座被國際汽車聯盟認證的 2 級賽車場,每年都舉辦國內外比賽。
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與鵬管處的 BOT 契約簽到民國 2058年,公司高層曾經向媒體抱怨,營運至今虧損新台幣上億元。
對於大鵬灣公司今晚發出的新聞稿,鵬管處副處長王玟傑表示,大鵬灣公司雖在 3 月 13 日有發出終止 BOT 案的公文,但終止契約不是單方面說要終止就能終止,鵬管處與大鵬灣公司今年 2 月與 5 月就爭議處理協調過 2 次,目前正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
對於大鵬灣公司的指控,王玟傑說,鵬管處將在明天提出說明。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長林德輝表示,大鵬灣公司 6 月 28 日向縣政府提出提出大量解雇申請書,因要終止與鵬管處原有合約議定的相關營運行為而提出,預計將解雇 113 名員工,依「大量解雇法」,大鵬灣公司必須支薪到 8 月 28 日。
觀光局與屏東縣政府今年 2 月 19 日至 3 月 3 日在大鵬灣舉辦 2019 台灣燈會,被喻為「史上最美台灣燈會」,沒想到燈會才結束 10 天,大鵬灣公司就向鵬管處提出終止 BOT 契約,燈會人潮沒辦法挽留繼續營運的意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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