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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論壇》無所不用其極!蔣政權如何箝制新聞出版自由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Free-Photos

本文作者為馬非白,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

台灣歷來的獨裁專制政府及殖民政府對於新聞自由,幾乎都不約而同的採取嚴格控制手段,在蔣政權時代尤其變本加厲地集各種手段之大成,對新聞自由的箝制無所不用其極,致使蔣政權統治期間,台灣新聞自由程度在國際上的排名都與共產國家同一等級。

台灣被中國國民黨蔣政權佔領的初期,由於政治控制尚未部署完成,因此,曾經有過一段短暫的「自由空窗期」。1946 年八月,蔣政權下令未經許可的報紙、雜誌全部停刊;到了二二八事變期間,所有非親中國國民黨的報紙,更全部遭到禁止發行、封館的命運,當時遭到蔣政權野蠻地搗毀、封閉的報館至少有六家以上;事變後又有二十二家報紙遭遇停刊命運

蔣政權實施戒嚴之前,雖有新報紙獲得有限度的核准登記,以及自中國遷台避難的報紙,但是,戒嚴之後,在報禁、限制增加張數等等政策之下,台灣報業經歷了漫長的灰暗時代。

1949 年五月十九日,蔣政權宣告戒嚴令,才經過三天,也就是同年的五月二十二日,就迫不及待地向當時民營報紙中銷路最好、言論最尖銳的《公論報》開刀,勒令停刊三天,創下戒嚴後政治迫害新聞自由的第一件案例。

接著,蔣政權進一步在同年五月二十八日發佈施行所謂的《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明定迫害新聞自由的條文是:「凡詆毀政府或首長記載、違背三民主義、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散布失敗投機之言論及失實之報導、意圖惑亂人民視聽、妨害戡亂軍事進行及影響社會人心秩序者,均在查禁之列」,管制之嚴酷簡直到了無比荒謬的地步。

蔣政權禁書多到需要編印「查禁圖書目錄」。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1954 年,蔣政權進行佔領台灣以來的第二度大規模下令新聞、雜誌停刊,接著,又制定『戰時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載事項』九項條文,蠻橫地緊縮新聞自由尺度,當時曾引起新聞界第一次的反彈,蔣政權淺試而止,不久就宣布暫緩實施。

九項禁、限條文的挫折,益加堅定蔣政權要貫徹其控制新聞自由的意志,雖然台灣整個言論市場全面噤聲,然而,蔣政權並不以此為滿足,到了 1958 年的三月二十八日,更企圖透過修法將政治黑手徹底伸入整個出版領域、全面箝制言論自由時,沒想到卻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軒然大波。

依照蔣政權的計劃,由蔣經國所控制的特工系統制訂『出版法修正草案』,準備在原來的報禁之外,再加上更嚴酷的『刊禁』和封閉報紙的規定,一切的作業都在祕密中進行,連送給行政院、再提交立法院的過程都非常祕密,蔣政權的如意算盤是希望在立法院極機密、極迅速地通過該修正案。

沒想到在送達立法院之後,修正案內容外洩,像掀起壓力鍋般,一場排山倒海的抗議浪潮因而爆發,甚至於中國國民黨內部的派系鬥爭也藉這個修正案而展開,在前後長達八十三天的立法過程中,台灣新聞界對極權統治手段所發出的怒吼,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

這一修正案規定,凡新辦的報紙、雜誌都必須向政府註冊登記,非經批准不得發行。至於已辦的報紙、雜誌,原『出版法』規定,非經法院宣判不得查封,而修正案則規定政府有權根據出版物登載的內容對其進行『警告』,經三次『警告』後須停刊一段時間。如遭停刊三次,將取消其註冊登記證。

根據這項修正內容,中國國民黨政權可以不經司法程序而任意封閉報紙、雜誌。不只是把原來已徒有虛名的新聞自由越修越少,而是將新聞自由徹底踐踏得蕩然無存,後來隨著台灣民主運動開始勃興所出現的眾多黨外雜誌及書籍,就是遭到這個惡法及其他戒嚴下的行政命令予以一再地任意查禁、強制沒收。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tookapic

反彈的聲浪首先由民營報業發出,近年立場趨於保守和親中的一家報紙當時是擔任先鋒的角色,所有的民營報紙和獨立刊物出現空前的團結,砲火猛烈地譴責修正案扼殺新聞自由。報業團體也發動一波波的請願、抗議

台灣臨時省議會在吳三連、郭雨新、李萬居等等黨外省議員聯手下,通過建議立法院慎重審議的提案。高雄市議會也公開聲明反對修正案。

蔣介石虛情假意的接見新聞界代表,謊稱願意接納意見。然而,新聞界代表才走出總統府,它立刻下令立法院強力運作,務必要通過修正案,這些新聞界代表雖然受騙了,但是,他們日後仍對蔣介石極盡歌功頌德之能事,非常沒有骨氣地屈服於強權,難怪蔣政權能繼續為所欲為。

立法院原先有祕密或公開審查的爭議,扮演『忠誠反對者』角色的 CC 派立委、監委和在野黨派立委聯合,力主公開審查和杯葛修正案通過,但在蔣介石下令強力運作之後,也因受不了各種政治恐嚇手段而軟化。

這項惡法很快速地在立法院獲得通過,台北市民營報業抗議並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隔了一年竟作出這項修正案並未違憲的決議。

再隔了二十八年後,陶百川又在監察院對出版物管制的各項規定提出批評,蔣政權箝制新聞自由的猙獰本質並沒有因為政治發展而改變,竟然下令警備總部發動了一次可恥的圍剿陶百川行動,在當年造成更大的風暴。

《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直到 1987 年才被宣告廢止,至於《出版法》則在行政院新聞局經過多次邀請業界討論存廢問題之後,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後,由當時擔任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於 1999 年一月二十五日宣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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