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處罰新制 7 月起上路,警政署連 3 天展開酒駕大執法。統計全台首日取締酒駕違規者為 357 人,其中,首件同車乘客連坐處罰案例發生在新竹市,車上兩名乘客依法舉發。
立法院 3 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加重對酒駕的處罰,並於 7 月起開始實行;警政署為宣示執法決心, 7 月 1 日至 3 日同步執行全國取締酒駕專案,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熱點和節日加強取締,落實「區域聯防」機制。
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全台酒駕新制首日取締違規者共計 357 人。
其中,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規定標準者,分別為汽車駕駛 32 人、機車騎士 69 人,共計 101 人。
值得注意的是,酒測值超過 0.25 毫克達公共危險罪者,分別為汽車駕駛 62 人、機車騎士 136 人,共計 198 人;另因駕駛人酒測值超過 0.25 毫克而處罰同車乘客,則共計有 25 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處以罰鍰新台幣 600 元以上至 3000 元以下。
酒駕處罰新制上路後,全台首件乘客連坐法裁罰案例發生在新竹市,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於 1 日凌晨零時 43 分在新竹市中華路一段 2 巷、溪埔路交叉口查獲一起汽車駕駛人酒測值超過 0.25 毫克,裁罰同行車上兩名乘客。
此外,新制首日還發生 2 名汽車駕駛、 1 名機車騎士行經酒測勤務處所經攔檢不停接受稽查,同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罰鍰金額高達 18 萬元。
全台首日拒絕接受酒精或管制藥品檢測者,分別為汽車駕駛 7 人、機車騎士 16 人,合計為 23 人;駕駛人有吸食毒品等相關管制藥品者則為汽車駕駛 1 名。
至於慢車騎士(含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標者為 1 人;慢車騎士拒絕酒測者為 5 人。
警政署提醒,慢車酒駕者罰鍰提高至 600 元以上 1200 元以下;拒測則處 2400 元,請民眾勿存僥倖心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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