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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長榮已增加空服收入及改善疲勞航班

圖片來源:中央社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20 日起對長榮航空發動罷工,今天第 6 天,除禁搭便車與勞工董事訴求,長榮不讓步外,針對增加空服員收入及改疲勞航班,民航局認為長榮已做很多。

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的勞資協商已一年,工會提出的八大訴求中,長榮航空從一始就表明態度,禁搭便車與勞工董事不會讓步,有關增加收入與改善疲勞航班部分,長榮航空願意協商。

民航局說,長榮航空已分別提出對策,並一一實施,例如:工會認定東京等 9 條亞洲航線過勞,要求過夜, 3 月起,已針對桃園-金邊實施包月專飛班, 7 月起桃園-東京也要實施。

根據長榮航空公布的作法,包月專班都是休一天上一天,可選擇月休 20 天,且其中 10 天可連休,依職等不同,空服員可月領達新台幣 6 萬 6000 元至 8 萬 9000 元。

長榮航空將實施東京專飛方案,還可選擇月休 16 天,其中 6 天連假,加兩趟區域過夜航班,月領 7 萬 4000 元至 10 萬 1000 元;或月休 15 至 16 天,可 5 至 6 天連休(不含外站休息時間),加一趟歐美航班,月領 7 萬 6000 元至 10 萬 4000 元。

民航局說,事實上,連機師都未要求這些東京、北京等飛航間 3 小時內的航線要過夜,且國外航空公司,也沒有一家這麼做;不過,長榮航空去年針對台北-北京航班,在 8 月雷雨季時實施過夜,今年再增加為 6 、 7 、 8 月,且去年 10 月開始,針對高雄-東京航線實施冬季過夜,但工會仍不領情。

在增加實質收入部分,長榮航空今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保障空服員每月飛時 60 小時。

民航局說,現行法令只有規範飛時上限,並無保障飛時規定,目前空服員一般上班日數約 20 天左右,每月飛時約 80 小時,長榮航空的作法是,如果空服員請休假、病假、事假,當月飛時低於 60 小時,仍以 60 小時計算薪資。

有關工會要求外站津貼(日支費)從每小時 90 元提高至 150 元,長榮航空認為日支費主要是提供外站時午餐及晚餐的膳食費用,每小時 90 元,一天就是 2160 元已足夠,但長榮航空仍提出每趟加給 150 元飛安服勤獎金,做為因應對策,工會也未接受。

這次空服員職業工會發起的罷工,由勞動部負責勞資協商,但從主管航空公司的民航局看來,長榮航空對工會提出的訴求,實質上在增加空服員收入及改疲勞航班上,有因應方案,也做了很多。

有關禁搭便車,長榮航空表明不可能在一家公司內同工不同酬,長榮航空堅持不同意勞工董事。交通部長林佳龍上週受訪時也說,目前要求民營公司設勞工董事於法無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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