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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人事案 民團籲立院延至9月審理

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呼籲立法院延後審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案,期盼 9 月新會期開始再進行審查,不要趕在 6 月中擬召開的臨時會處理,以便社會大眾能有足夠時間審視被提名人適任與否。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在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行記者會,提出以上呼籲。聯盟成員包括澄社、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婦女新知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永社、陪審團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勵馨基金會等民間團體。

現任 4 位司法官大法官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任期至 9 月 30 日屆滿。總統蔡英文已提名楊惠欽、蔡宗珍、謝銘洋、呂太郎為大法官,咨請立法院同意。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大法官的任期是 8 年,這麼重要的職位,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應嚴格審議,舉辦聽證會並產出報告,再交由立法院院會表決。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說,立法院應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嚴格審查,上次 2016 年立法院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時,部分立委要求大法官被提名人唱國歌、背英文、背法條,遭外界質疑似乎當兒戲。她呼籲,這次立法院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時可以提出有憲法高度的問題,尤其是社會高度關注的人權問題。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在記者會上也公布聯盟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 17 問,希望能夠獲得 4 位被提名人的回覆,令社會大眾了解,接受公民的監督。

其中,聯盟提問的題目包括:「如何由目前的憲法解釋民主防衛的概念?特別是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甚至隱私權之間的分寸該如何拿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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