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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案 菲律賓初審法院9月18日宣判

圖片來源:pixabay

廣大興案事發至今逾 6 年,經多次開庭,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 7 日要求檢方和辯方律師在 10 天內提交案情備忘錄,將於 9 月 18 日宣判。

2013 年 5 月 9 日,菲律賓巡邏艇在台菲重疊海域開槍射擊台灣「廣大興 28 號」漁船,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開槍的菲國海岸防衛隊人員被控殺人罪,其中 2 人因試圖呈交不實相關槍彈報告,被加控妨礙司法罪。

被指控的 8 人包括據信下令開槍的指揮官德拉克魯茲(Arnold Dela Cruz)。

菲律賓每日詢問報(Philippine Daily Inquirer)報導,檢察官昨天傳喚 13 名證人,包括洪石成之子、廣大興 28 號船長洪育智、台灣刑事警察局鑑識專家李經緯、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彈道分析專家阿巴蓮托斯(Hiyasmin Abarientos)和來自台灣的彈道專家等人。

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彈道測試發現,海岸防衛隊 15 把涉案槍枝中,船上留下的彈殼是由春田(Springfield)M 14 步槍、 7.62 口徑步槍和白朗寧(Browning). 30 口徑機槍射出。

獲保釋被告在提審時都不認罪,他們稱廣大興 28 號試圖衝撞漁業及水產資源局(BFAR)船隻,並拒絕停船受檢,他們為了自衛才被迫開火。

被指控的菲國海岸防衛隊隊員聲稱,廣大興 28 號事發時正越界盜捕,遇漁業及水產資源局巡邏船時試圖逃逸。

不過,洪育智 2013 年受訪時指出,廣大興 28 號比菲律賓公務船還小,不可能撞擊對方,沒有向對方挑釁攻擊,遇到對方開槍攻擊後只有一路逃跑。

他表示,漁船沒有武器,是對方先開槍攻擊,子彈像雨打來,他們都躲進船艙躲避子彈,洪石成就是在船艙被射進的子彈打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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