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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 苗栗縣議會二度闖關失敗

圖片來源:Pixabay

苗栗縣府擬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去年送縣議會闖關失敗,今年捲土重來,今天進入縣議會二讀會討論,因正反意見僵持,議長鍾東錦裁示表決,表決結果,草案仍遭退回縣府。

苗栗縣議會上午進行二、三讀會,與石虎保育密切相關的縣府提案「為辦理苗栗縣石虎族群數量與分布調查得新台幣 500 萬元墊付案」先行三讀通過;至於第二度送交議會審查的「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在二讀會討論階段,經出席 35 名議員表決,最後以贊成 9 票、反對 25 票,主席、議長鍾東錦不參與投票,宣告闖關失敗。

在討論階段,縣議員張志宇、徐功凡、韓茂賢等人發言表達支持石虎保育立場,但傾向應先執行完畢石虎族群數量分布調查案,確定縣內石虎數量、棲息範圍後,再回頭針對草案內容審慎審查。

張志宇指出,草案第 5 條明定縣府各機關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面積為 1 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 1000 公尺以上且位於石虎利用棲地者,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他質疑所謂的專家學者如何認定,有模糊空間,且第 6 條中「本府以外興辦事業申請人,得比照前項規定辦理」恐讓外界對私人產權開發限制造成疑慮。

包括羅貴星、曾玟學、陳品安、黎煥強等人陸續發言,強調,草案內容總共 9 項條文,並未對私人產權做出限制,相關疑慮並不存在,甚至對友善諮詢、工法的私人開發給予表揚,「只有鼓勵沒有罰則」。

曾玟學說,草案內容僅對一定規模以上公共工程加以規範,「如果連這最卑微的要求都不能通過,苗栗縣還有什麼臉拿石虎當吉祥物」。

羅貴星表示,苗栗縣各項活動文宣看板處處看到石虎,「大家怎能一邊喊寶貝,一邊又斷了石虎生路」,呼籲其他議員支持通宣示性意義重大的自治條例,向國人證明,苗栗雖窮,但窮得有志氣,堅持在開發與保育中找到平衡。

徐功凡指出,草案條例其實僅具象徵意義,既然內容空泛,縣內石虎數量又多,縣府何不好好調查完畢,再針對細節擬定更周延條文,再送交議會審查,更能兩全其美。

由於正反意見僵持,主持會議的議長鍾東錦裁示表決,表決結果,決議草案退回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長徐耀昌會後受訪表示,既然多數議員反對,顯示草案內容仍有待修正,將請秘書長召集相關局處針對贊成及反對訴求加以研討,待適當時機再提出,至於下次會期是否會繼續送出修正版本再戰第三局,徐耀昌說,保育條例已遭退件 2 次,「短時間內暫時休兵」,下個會期大概會有困難。

對於草案未能通過,台灣石虎保育協會也發表聲明指出,「事情回到原點未必不好,至少讓我們看清了,在苗栗縣要求公部門和多數議員保育石虎,保護我們的美好環境,居然是那麼困難的事情」。

協會表示,未來還有非常長的一段路要走,要更加努力,做更多的事情來讓人們看見石虎並且保育石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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