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名僑民僅繳不到 1 、 2 年國保保費,就能領基礎保障年金每月新台幣 3628 元,國保年金每年因此支出約 2 億元。社保司長商東福說,有些民意認為不公,未來可能設限才能領。
國民年金保險是柔性的強制社會保險,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開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希望提供這些民眾老年、生育、身障、死亡等保障。
不過,國民年金從開辦以來,常有負面訊息,包含民眾對國保欠缺信心,擔心國保破產、不少民眾欠費未繳,也傳出有民眾領了國保的生育給付後就不再繳費的「漏洞」。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今天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國保年金是希望保障民眾晚年的生活,應該正面看待,不能因少部分人的行為忽視大多數人因年金受惠,且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已做過修改,「不能說是漏洞。」
不過,商東福說,近年針對國保年金確實有一些希望檢討的聲音,不少民意代表都提出質疑,認為有些僑民僅在台灣設籍 1 、 2 年,滿 65 歲就能開始領老年年金,並不公平,且長遠對年金財務衡平也有影響。
商東福表示,在國保開辦之初,針對海外僑民做過很多討論,有些人認為,僑民設籍台灣,也是國民,應給予照顧,僑民也是依法納保、領取年金。統計 2008 年至 2016 年資料,有 4508 名僑民是 63 、 64 歲才在台灣設戶籍,滿 65 歲即開始領老年年金。
這些僑民年金給付是較優的 A 式,除按年資計算的年金外,還能領到政府提供的基本保障年金每月 3628 元。根據社保司統計,這些僑民每月領到的給付落在 3000 元至 3800 元間,其中有超過 7 成是領 3628 元至 3800 元。
根據 2016 年 12 月底統計,當年有約 79 萬人領老年年金給付, 4508 名領年金的僑民僅佔不到 1%。但根據估算,國保年金每年給付給這 4508 人約 2 億元。
商東福表示,近年陸續有聲音希望檢討這一塊,立法院也有委員已提案修法,但並不是要剝奪僑民領老年給付權利,而是設下條件,僑民近 3 年每年應在台灣待超過 183 天,才能請領 A 式老年年金。
不過,商東福也說,照顧設籍台灣的海外國民也是政府的責任,此案還有待凝聚社會共識,經修法完成後才會上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