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立院本週排審公投法 綠:一定要完成初審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週將審查公投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說,一定要完成初審,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表明,反對公投與大選脫鉤。

內政委員會排定 8 、 9 日審查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 27 個版本,包括行政院版、時代力量黨團、親民黨團,及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蘇巧慧、呂孫綾、林靜儀、尤美女、段宜康、施義芳、陳瑩、賴瑞隆、郭正亮、陳靜敏、陳曼麗、周春米、陳歐珀、陳素月、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許毓仁、李彥秀、吳志揚等人的提案。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向記者表示,公投法修正草案多達 20 幾個版本,為爭取議事效率,民進黨團版草案暫時不會提出,本週委員會初審將先處理政院版。

管碧玲希望本週一定要完成初審,她表示,草案條文不會太複雜,若有問題就保留,去年大選綁公投的選舉亂象,全民有感,修法是各界共識,至於怎麼修,大家就好好討論。

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政院版公投法草案中,將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同日舉行,讓公投可與選舉投票脫鉤,這點國民黨團反對。

林為洲說,若公投沒跟大選合併舉行,會變成鳥籠公投,「不要怕民意檢驗」,兩者若脫鉤就要辦理 2 次投票,這是浪費資源,還是應該跟大選合併舉行。

林為洲表示,至於其他細緻化的修法,如公投連署的身分驗證、電子連署等,既可以讓連署更加便利,身分驗證也更嚴謹,國民黨團都支持、可以討論;沒爭議的條文很容易就會出委員會,但若爭議條文在初審時都保留,到朝野協商還是要面對。

政院版公投法草案除了將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同日舉行之外,另新增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同時明定人權不得公投,公投準備期也從原本的最短 1 個月,延長為最短 3 個月。

為防制假訊息,政院版草案明令禁止中資等境外勢力,直接或間接在台灣刊播公投相關廣告,公投案廣告的出資者姓名必須公開;媒體應查證刊播廣告,是否屬於外資或中資委託。

現行公投法第 23 條規定,公投案公告成立 1 個月起到 6 個月內,若遇有全國性選舉,公投「應」合併舉行;有立委提案,公投與大選脫鉤,包括林靜儀、段宜康、陳靜敏等版本,都將「應」改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讓公投與全國性選舉脫鉤與政院版相同。

另外,施義芳、賴瑞隆則提案另訂「公投日」,當年度所有公投案統一舉行投票;蘇巧慧、李俊俋、親民黨團版草案,仍維持「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但將公告期拉長到 3 個月起到 6 個月內不等,讓公投準備程序、資料審查、整體規劃更加完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