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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辭世兩年 勵馨:校園權勢性侵仍嚴重

勵馨基金會30日記者會,指出校園權勢性侵嚴重。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作家林奕含辭世已兩週年,但勵馨基金會指出,林過去遭遇的「權勢性侵」問題在校園內仍相當嚴重,近期他們收到多起大學生遭教授權勢性侵不知如何是好的求助電話,更指出目前法令的不足之處,呼籲法務部盡快討論並訂出認定要件與證據法則,並加強司法官養成課程。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收集分析今年 1 到 4 月四大報曾報導的性侵相關新聞,發現共有 145 件性侵案,其中有 94 例可能涉及權勢性侵,佔了 6 成 5。這些權勢性侵案中,教育佔了 20%、業務佔 20%,親屬類型則有 18%。

紀惠容指出,這 21 件發生在教育場域中的性侵案中,大學有 7 件、高中職 4 件、國中 2 件、國小 5 件,還有發生在補習班、安親班、幼稚園的 3 則。加害者有 22 位男性、受害者有 36 位女性、7 位男性。當中有部分加害者傷害多位受害者,權勢性侵了 1 或 3 名以上的女性或男性。

校園權力新聞加害、被害者人數統計。
勵馨基金會製表。

個案都不只是個案 校園狼師多故計重施慣犯

「我們處理個案,永遠不是個案!後面都還會有一個兩個三個,一追,絕對能追到 10 年以前。」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校園性侵的本質就是權力控制,任何包裝都無法掩飾這個事實。

過去他們協助的受害學童以高中以下為主,「每個小孩不知道他可以求助、害怕求助,連爸媽都不敢講。」甚至曾有個案,當他遭性侵當天,老師會在聯絡簿上寫下他「今天表現不佳,因此受到處罰」,讓他無法求救。

「性騷擾在校園裡悄悄的橫行著」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負責人郭怡萱指出,即便是標榜性別友善的台大,校園內仍有很多關於權勢性騷擾的「鬼故事」,很難浮出檯面,往往在改掉一點細節後在校園流傳。

「這些噁心的鬼故事,是一表人才的老師做出來的。」郭怡萱指出,慣犯老師相當熟練,一開始送小禮物、合照、建議學生穿他覺得好看的衣服,但是學生找不到理由拒絕,接著老師變本加厲,吃宵夜、去酒吧、看電影,趁機吃豆腐。

但是卻有很多學生不知道權勢性侵、權勢性騷擾,頂多感到「老師好像在追求我,覺得奇怪。」但不知道應該求助,老師與行政人員也沒有敏感度,不知道要提供協助與通報。

「大家都說他是好老師」、「他們會說我要鬥他」、「我太看得起我自己」、「我怎麼不一開始就拒絕」、「難道不是兩情相悅」受害學生要面對這些質疑與責備,且老師掌握了他的成績,甚至之後的工作機會,都讓他們因為害怕破壞關係,而繼續忍耐。

勵馨基金會30日記者會,指出校園權勢性侵嚴重。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權勢性侵司法上認定少  大法官:須更理解性自主、性文化

勵馨統計,去年性侵害事件共通報了 11458 件,其中涉有親人、客戶、上司下屬、師生關係等權勢關係的有 2120 件。但監察委員王幼玲提出調查報告,指出調閱過近 5 年進入法官審理的妨害性自主案件中,以權勢性交、權勢猥褻、權勢性交未遂處理者,2013 年 11 件、2014 年 20 件、2015 年 19 件、2016 年 18 件、2017 年 19 件,5 年合計只有 87 件。

王幼玲指出,兩者落差之大,問題主要是出在司法體系對於加害受害雙方權勢不對等、權勢性交區辨能力缺乏,因此不太會使用處理「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交」的刑法 第228 條。王幼玲在報告中建議法務部要對該法中「利用」的構成要件提出更明確的樣態、案例,讓法官、檢察官更瞭解。以免在認定性騷擾、性侵時,對是否「違反其意願」難以舉證或論斷。監察院提出報告後,相關機關依法必須在兩個月內提出回應與檢討。王幼玲表示,目前正在等待法務部回應。

大法官許玉秀認為,監察院要求完整法令的要求當然永遠要改進,但問題其實是司法界必須更理解性自主、性文化。

以林奕含案為例,因為有位「閨蜜」作證,指出林奕含曾說過「這是我男朋友、我很愛他」就認定不是權勢性侵。但許玉秀指出,其實這反而正是權勢性侵的證據,因為被害人不知逃離、害怕破壞關係,讓自己始終陷自己在被害現場,還幫加害者找理由。且並非事後被害人怎麼表達,就可以等於當時的性侵沒有問題。

「為何說萬惡淫為首?」許玉秀指出,從性自主的角度來看,性交若不是建立在對方同意上,即是不把別人當人看,而是當成洩慾的工具,「這在性行為上最能表現,沒有什麼比這個更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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