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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散播農產品不實交易價格最重罰30萬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交易價格的不實訊息,違者最重處新台幣 30 萬元。

為阻絕謠言或不實訊息散播造成無可回復的損害,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業產品交易價格的謠言或不實訊息。違反規定,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在糧食的部分,經濟委員會也初審通過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市場糧食交易價格或主管機關執行糧食產銷、收購公糧計畫的謠言或不實消息。違反規定,足生損害農民收益或消費者權益者,同樣也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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