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今天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公司公告,出售台北市復興北路和長安東路口 456 坪土地,由興富發建設取得,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 51.12 億元,處分利益約 39 億元。
尚志資產已於 2 月 26 日標售新北市土城區 6079.96 坪土地,由和碩開發以新台幣 70.78 億元取得,溢價率 49 %,處分利益約 61 億元。
合計尚志資產兩次售地金額超過 121 億元,處分利益約 100 億元。
大同發布重大訊息說明,大同公司於 2003 年依企業併購法,將原由大同公司持有的不動產分割而設立尚志資產為 100 % 子公司,以尚志資產籌措資金,充實大同公司的營運資金有其合理性。
大同表示,因旗下華映債務風波與綠能債權債務協商事件的衝擊,近期面臨部分往來銀行緊縮授信額度或要求加速還款,遠超過大同公司既定還款金額。尚志資產出售房地取得資金,進而得以透過盈餘分配方式,充實大同公司實際資金,因應短中長期營運資金需求。
大同市場派股東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大同於 2018 年 12 月,出售大同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100 % 股權,處分利益新台幣約 4.06 億元; 2019 年 2 月 25 日,尚志資產將芙蓉大樓「質押借款」 22 億元給母公司大同; 2 月 26 日,處分大同莊園三期預定用地,處分利益 61 億多元。
新聞稿中指出,尚志資產為大同公司聯貸借款約 258 億,增提桃園市觀音工業區段土地及地上建物加強擔保;因變更會計政策,增設投資性不動產,淨值增加 140.8 億元。加上此次出售北市精華地,處分利益 39 億元。
市場派呼籲,大同籌了這麼多錢,解決了多少財務問題,請公開、公正、透明,給股東們一個交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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