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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擬修訂逃犯條例 19團體籲排除中國與澳門

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 19 個親泛民主派的專業團體昨天發表聯合聲明,要求修訂「逃犯條例」過程中,把中國和澳門排除在遣返目的地之外。

針對一些沒有與香港簽定引渡逃犯互助協定的地方,港府早前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以個案形式處理與這些地方的移交逃犯申請,當中包括中國、台灣和澳門。

泛民方面一直反對相關修訂,擔心今後淪為港府「把政治犯移交中國」的藉口。

19 個被視為親泛民陣營的專業團體包括法政匯思、杏林覺醒、精算思政、思政築覺和藝界等, 4 日也發表聯合聲明,表達相關憂慮。

聲明表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讓政府可以個案形式移交疑犯,範圍包括中國、台灣和澳門,以及任何其他沒有長期安排的地方 。

聲明強調,政府的建議影響所有在香港境內的人,包括香港居民,甚至訪港及經港的旅客,而可移交疑犯的罪行範圍極廣,不少與商貿有關。

聲明指出,一旦香港法庭可把香港境內的人移交中國受審,「一國兩制」的界線會加速模糊,港人引以為傲的獨立司法制度,或會被國際社會視為中國司法系統的一部分,影響外界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

這些團體表示,更令它們憂慮的是,相關建議未有妥善保障港人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假如該建議獲通過,日後港人在外地蒙冤受屈,港府難以為港人平反。

此外,中國對人權的踐踏罄竹難書,冤假錯案屢見不鮮。

聲明表示, 1997 年起,「香港相關法令明文禁止把疑犯移交中國」,是一直以來對港人人身自由的重大保障;政府的建議將會把這項保障剝奪。

為此,這些團體促請政府縮小修訂範圍,把適用地區僅限於增加至台灣而不包括中國及澳門,認為這既可為台灣謀殺案的疑犯移交安排立下法律基礎,也可避免港人被直接移交中國或經澳門移交中國的擔憂。

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觸發點是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同行香港女友後逃返港而至今逍遙法外。目前修訂建議仍在諮詢民意階段,稍後才會在立法會審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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