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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同婚法草案 鄭運鵬:逕付二讀最有效率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民進黨團書記長鄭運鵬表示,因大法官解釋的 5 月 24 日期限將至,為了不出現空窗期,「逕付二讀應該是最有效率的做法」。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法案名稱訂為「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是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避免挺同與反同爭議。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鄭運鵬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昨天晚間行政院邀民進黨立委開會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就有詢問在場委員,要將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逕付二讀,沒有人有特別意見,但仍要經明天的黨團大會再次確認。

鄭運鵬指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 105 年 12 月 26 日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時委員會有決議,在啟動朝野協商前,如有任何其他相關版本的法律提案,亦將併案協商;這部分尊重委員會決議。

鄭運鵬表示,大法官釋憲的時效上只有 2 年, 5 月 24 日期限將至,既然行政院在公投結果與大法官釋憲間提出這樣的法案,看起來法案名稱也有較大的突破,就不要出現空窗期。在行政院會通過後,民進黨團建議將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文施行法草案逕付二讀,「應該是最有效率的做法」。

他也說,至於之前已經初審通過的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就等政院版草案逕付二讀後,到院會再去協調;且公投結果要求不能修民法,就看大家怎麼去思考這議題。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今天受訪時表示,行政院已經提出版本,但執政黨比較少見地開放黨籍立委自由投票,他擔心草案到立法院後,對同性婚姻保障會不會縮水。

徐永明說,政院版的專法迴避「婚姻」的名稱,但他知道行政院的考量;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有提出專法版本的「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處理範圍更為周延,若民進黨、國民黨開放黨籍立委投票,歡迎大家支持時力版專法。

林昶佐提案的「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中,除了讓相同性別的兩人可依民法規定訂婚與結婚,其婚姻締結後效力與民法婚姻相同外,也強化保障同性配偶及其子女權利;草案明定,不得因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而差別對待,違者負有損害賠償之責。

草案明定,行政院每 2 年應調查同性配偶及其子女生活狀況,並要求行政院每 3 年應提出民法納入同性婚姻可行性評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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