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華航勞資協商達共識 機師罷工宣告落幕

圖片來源:中央社

華航勞資雙方今天舉行第 4 次勞資協商,歷經近 11 小時協商,終於針對 5 大訴求達成共識,持續 7 天的華航機師罷工正式宣告落幕,且團體協約生效期間,也就是 3 年內不罷工。

華航機師罷工第 7 天,今天雙方從上午 10 時起進行第 4 度勞資協商,上午達成外籍機師進用及升訓制度達成共識,下午 1 時原本要討論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訴求,並開放直播,但由於雙方意見分歧,會議中斷數小時,傍晚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出面向媒體表示,在勞動部的主導下,雙方改由密室協商,結果一併對外公布。

歷經近 11 小時協商,雙方對外宣布,已經針對機師工會所提出的 5 大訴求達成共識,包括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禁搭便車條款、撤換破壞勞資關係的不稱職主管、飛安獎金納入團協,以及之前達成共識的疲勞航班派遣、外籍機師進用及升訓制度等。

勞動部次長劉士豪說,在秋後算帳部分,華航承諾,對工會及會員就這次爭議行為,如符合法律所定的爭議行為言行,公司予以尊重,也將遵守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並不會對工會及其會員有違反前述法令行為。

管理制度部分,雙方在罷工事件結束後,華航同意就勞資爭議起因詳加研議及改善管理制度,同時未來將加強與工會溝通協商。

劉士豪也指出,未來如果雙方在團體協約有效的期間中有爭議行為,將採調解以及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將不會再有罷工行為。

團體協約指的是雇主或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書面契約。根據團體協約法,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 3 年;超過 3 年者,縮短為 3 年。

至於保障 13 個月全薪的訴求,雙方協商後改為飛安獎金,金額將待 2 月 21 日再議,並納入團體協約當中。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信燕指出,她看到華航釋出的善意,團體協約簽署完成後就停止罷工。

對於雙方密室協商一事,交通部強調並不贊成私下討論,勞動部則回應,由於現場無法聚焦,才不得已請雙方各派 4 名代表參與討論,並不是要躲避公民監督。

華航機師從 8 日清晨 6 時發動罷工,歷時 7 天,截至今天共影響近 200 航班,影響 2 萬 5000 多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