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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客不許臉書用戶留言批評 上訴法院裁定違憲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geralt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今天裁定,維吉尼亞州一名政治人物暫時關閉個人臉書專頁評論區的行為違反憲法,這可能影響美國總統川普針對類似裁決在紐約提出上訴的結果。

路透社報導,美國聯邦第 4 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維州勞登郡政委員會(Loudoun County Board of Supervisors)主席藍道爾(Phyllis Randall)禁止戴維森(Brian Davison)在其臉書專頁留言 12 小時,剝奪戴維森的言論自由,違反第一修正案。

戴維森 2016 年 2 月 3 日出席市民大會後,在臉書指控學校董事會成員及其親屬涉及貪腐和利益衝突。藍道爾也移除自己原本的貼文和所有評論,包括戴維森的留言。

藍道爾主張,她的臉書專頁為私人所有,不過巡迴法院法官溫恩(James Wynn)駁回這項說法,認為這個「互動平台」為公共論壇,而她涉及於法不容的觀點歧視。

溫恩在文件中寫道,戴維森的言論屬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核心。

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亞歷山卓(Alexandria)地方法院法官凱謝利思(James Cacheris)2017年7月的判決。

藍道爾的律師並未立即回應置評要求,代表戴維森的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也未立即發表評論。

政府官員的社群媒體專頁是否屬於公共論壇,下級法院意見分歧。

在其中一起案例中,紐約地方法官布克華德(Naomi Reice Buchwald)去年5月23日裁定,川普不得封鎖其他用戶,禁止他們在其推特出聲批評,川普懇請美國聯邦第 2 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上述判決。

代表川普的司法部說布克華德的裁決有「基本性的誤解」。

司法部說,總統以個人身分掌控自己的推特帳號,藉此傳遞他的觀點,而非提供一個讓公眾討論的平台,也不需根據第一修正案去接收他不想聽見的訊息。

川普 2009 年加入推特,吸引 5700 多萬人追蹤。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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