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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露營地查獲超量爆竹 業者最高罰30萬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市消防局第 6 救災救護大隊跨年夜執行爆竹稽查專案,於石門區一間露營聖地「半島秘境-白沙灣濱海民宿」查獲囤積超量爆竹煙火,將處業者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 6 救災救護大隊瑞芳中隊中隊長蔡榮富,跨年夜率領金山及石門消防分隊執行爆竹稽查專案,當天晚間 10 時許在這間民宿查到違規囤積爆竹煙火,當場查扣總重量 58.98 公斤、總火藥 5.185 公斤的爆竹煙火,除依規定除將超量爆竹煙火全數沒入外,並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超量儲放可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表示,爆竹煙火儲存、販賣場所的管制量,依規定舞臺煙火以外的專業爆竹煙火,總重量為 0.5 公斤;摔炮類一般爆竹煙火,火藥量 0.3 公斤或總重量 1.5 公斤;摔炮類以外的一般爆竹煙火及舞臺煙火,火藥量 5 公斤或總重量 25 公斤;手持火花類及爆炸音類的排炮、連珠炮、無紙屑炮類管制量為火藥量 10 公斤或總重量 50 公斤。

另外,消防局呼籲,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針對爆竹煙火施放地區、時間及種類都有相關限制,民眾若要在晚間 10 時至隔天上午 6 時施放爆竹煙火,應於施放 5 日前,檢具相關資料、安全防護措施及施放處所管理單位同意書等文件,經取得書面許可後才可施放煙火,若違反規定,可處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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