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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名嘴 顧立雄:不能接受說我是大同林家打手

圖片來源:中央社

名嘴蔡玉真在臉書指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是大同集團御用律師,顧立雄晚間反駁指控,強調從未擔任前大同董事長林蔚山刑事案的辯護律師,不能接受說他是大同林家的打手。

顧立雄針對蔡玉真指控提出 2 點說明:第一,從未當過林蔚山涉及多起內線交易、通達案、掏空大同案等刑事案的辯護律師,說他是大同御用律師,這是不實的指控,「我也不能接受說我是大同林家的打手」。

第二,蔡玉真臉書上的判決書是顧立雄擔任瑞士信貸員工廖軒晟案的辯護律師 同案被起訴雖有林蔚山,但二者案情及法院都不同。

顧立雄強調,他沒有擔任林蔚山任何刑案的律師。

此外,顧立雄並對大同集團重新發布 3 點聲明,第一,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查核,大同短期內沒有資金缺口,帳上資金足以因應短期需求,目前沒有發現財務異常;第二,持續進行大同集團監視,包括股價及交易若有異常,就會經股市小組討論,有任何不法就會移送檢調偵辦。

第三,由證交所對綠能與華映進行實地查核,華映與綠能有資金缺口,但必須去查核兩家公司所謂的債權是否真實存在,如在中國人民幣 33 億元貨款,是不是真的有第二股東反對所以資金調度不過來,這些都會由證交所作成報告。

顧立雄強調,自己在大同集團的相關發言「已經夠中立」,不了解還要如何利益迴避,這樣金管會主委根本無法辦事;各界要求金管會撤換大同經營層,顧立雄說,上市櫃公司經營層是依公司法相關規定,金管會只是「間接監理」,如果依道德標準、經營績效,金管會就可以撤換上市櫃公司負責人,那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要清查一次,叫負責人都下台,顧立雄說:「那我不就是秦始皇。」

顧立雄也表示,大同案有很多假議題,現在就是到底誰能拿到 51% 的股份,他說:「有財力你要揪團就揪,但說因為經營層不佳,所以要揪中資,金管會不能辦,這是什麼爛邏輯。」

至於大同用綠能、華映案搞爛大同股價,到底對公司派有利,還是對市場派有利,顧立雄則說:「我資質駑鈍,至今看不懂,股價搞低,市場派不是可以買更多股份嗎?」他重申,沒有要介入大同經營權之爭,但若涉及相關違法就會依法處理,如有中資,本來就是主管職責,就會依法處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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