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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註記3951對 雙北台中最多

作者擔任同性伴侶登記時的證人。 圖片來源:作者攝

根據內政部統計,3 年多來全國已有 3951 對同性伴侶註記,最多的前三名為台北市、新北市和台中市。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不能單靠縣市政府的善意,一定要同性婚姻合法化,才能保障權益。

內政部官員表示,從施行同性註記以來,六都包括台北市共有 818 對、新北市 743 對、台中市 694 對、桃園市 442 對、台南市 238 對與高雄市 173 對,全台已有 3951 對完成註記。

高雄市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率全國之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後,全國多數縣市陸續跟進,內政部去年並開放跨區受理。

長期關注同婚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表示,這數目不算少,但當然有很多人可能覺得大法官會議解釋後,就直接等著結婚就好,不用去註記。

尤美女說,註記並沒有法律的效果,雖然勞動部與衛福部表達有註記可以簽署手術同意書等伴侶權益,但是有的縣市還是不給註記,所以一定要同性婚姻合法化,才能得到真正的權利,否則都只是各縣市政府的善意。

她也說,若只是善意,卻拿不到任何的權益,去註記等於出櫃,可能就會馬上被歧視或霸凌,這就是為什麼同志需要同性婚姻。

大法官 748 號解釋,認定現行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違憲,立法機關應在兩年內,也就是明年 5 月 24 日前完成立法保障同性婚姻,但對於是要立專法還是修民法,各界意見不一,甚至引發對立。

今年九合一選舉合併舉行公投,幸福盟提出的「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愛家 3 公投過關,依公投法規定,行政院已表示,明年 3 月前將提出保障同性婚姻的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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