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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沒人想要 時力提公投選貯存地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報導)隨著「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核廢料貯存選址的爭議再次延燒。時代力量黨團今(4 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要求成立隸屬行政院的獨立機關「核廢管理委員會」,並納入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機制。

時代力量黨團研擬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核廢料未來該如何處理,牽涉世代正義與環境正義。就時代力量黨團的觀察,台電之前提出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方案與時程,根本無法如期完成,導致現有的核廢料不斷擱置,包含即將除役的核一、二、三廠,以及存放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行政部門與台電也有意讓核一、二、三廠在除役之後,直接變成核廢料貯存地點。

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痛批,大家能夠接受把核廢料四散在各處嗎?這不僅在處理上有風險,更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在最終處置方案遙遙無期的狀況下,應該先找一個地質適合的地方,讓所有核廢料集中貯存。

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在時代力量黨團研擬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中,主張成立隸屬於行政院的獨立機關「核廢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設置 7 名委員,其中一名主任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也明確規定至少有一名原住民代表參與,藉此維護原住民權益。

該草案也明定成立「放射性廢棄物選址委員會(選址會)」,根據專業的標準進行核廢選址。首先透過地質環境與社會經濟等條件來初選,選出 10 個潛在場址再進入複選,而複選階段將納入公民團體、在地居民代表、原住民族代表參與,最後就前三順位的候選場址進行公投,公投範圍預計為場址所在地半徑 30 公里所及區域。

圖片來源:時代力量黨團

「沒有人希望把核廢料放在自己家裡,但用了核電,就必須正視這個議題,若丟給下一代來處理,是不負責任的做法。」黃國昌表示,行政部門目前針對核廢管理沒有任何法律規定與授權,是透過行政規則層次、在黑箱作業中尋找場址,若有一天突然公布場址,民眾可以接受嗎?

最後,時代力量黨團也呼籲,行政部門盡快提出相對應法案,因為只要行政部門不提法案,由在野黨團提出的法案在立法院永遠沒有被排審的機會,行政部門應該站出來給予大家答案,不該迴避這個嚴重的問題、留給下一代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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