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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華林錫山涉貪污 林志嘉:均已依法求償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委黃國昌今天就前立委李慶華、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所涉貪污案件,質疑立法院未求償是縱容貪污。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澄清表示,都有依法、依契約求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 2019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院單位預算,立委黃國昌表示,前立委李慶華詐領助理費新台幣 500 多萬元用來付給前妻的贍養費、出國旅遊。

黃國昌再問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因電腦採購涉嫌貪污採購案,這兩起案件,立法院沒有求償是縱容貪污、慷納稅人之慨。林志嘉說,林錫山一案,已向網遠公司求償,網遠與林錫山是同一案件,2016 年立法院就委託律師向網遠科技求償,已在程序中,這起案件還在言詞辯論庭。

李慶華案,林志嘉說,已展開求償,正式發文給新北市地檢署,就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被告李慶華所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依法申請扣押及沒收被告財產,及第三人所持有的犯罪收入;上週五 11 月 30 日已聲請假扣押。

林志嘉會後受訪表示,兩起案件都有依法、依照契約求償,至於,立委要求針對林錫山個人部分求償,林志嘉說,將與律師研商,就這部分再作補強;李慶華案已經正式發函新北市地檢署聲請假扣押。

此外,林志嘉在會中報告,立法院今年度 10 大工作重點包括規劃建置中部辦公室議事堂展演劇場,透過科技創意及技術,創造歷史空間活化新價值、汰換使用年限超過 10 年以上的公務車輛,維護行車安全,提升服務效能等。

林志嘉說,這次編列新台幣 1 億 4446 萬 8000 元,包括營建工程、交通及運輸設備及其他設備等 3 個工作計畫,主要是辦理中部辦公室議事堂展演劇場相關工程,汰換使用年限超過 10 年以上的公務車輛及資訊軟硬體設備暨擴充數位影音資料庫、汰換議場攝影系統等資本支出經費。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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