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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修民法立專法 立委意見大不同

作者擔任同性伴侶登記時的證人。 圖片來源:作者攝

同性婚姻立法問題怎麼處理,朝野立委見解不同。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認為修民法茲事體大,支持立專法;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民法只修 3 條,明年 5 月 24 日,台灣一定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

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 2016 年 12 月 26 日在立法院初審通過,2017 年 5 月 24 日大法官釋字 748 號解釋,也要求有關機關應在 2 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以保障同性婚姻自由,若沒有在期限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侶將可依民法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民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異性或同性配偶,平等適用民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他尊重同性戀者爭取權益,不用去反對同性婚姻,但也希望能不要破壞現有的民法架構,因為修民法茲事體大,影響層面太大,盼能立專法,「專法可以接受」。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他不反對同性婚姻,但個人支持應該要立專法,修民法茲事體大,雖然同性戀者是少數,但畢竟還是要尊重他們,因為性向是與生俱來的,「我們絕對沒有去排斥」,要給同性戀者尊重與空間。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反同方公投通過會有很多爭論,可能會在立法院繼續吵下去,一直吵到明年 5 月 24 日還是沒有結果,同性婚姻將依大法官解釋自動生效;就算反同方吵贏了,照他們的意思立了專法,那同志團體一定會去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因為這已違反大法官 748 號解釋。

尤美女說,很多問題並不會因為公投通過就解決,後面會有更多問題。在立法院已經初審通過的民法修正草案,才是最簡單直接的修法方式,且草案才修改3個條文,「不曉得他們說要休幾千個法,是要從哪來?」

尤美女表示,「不管怎樣,5 月 24 日台灣一定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如果同性戀者在社會不會消失,就是真實的存在,不保護他們只會讓社會更不安定,這不是台灣號稱人權國家該有的作為,「跟你沒關係的,到底在反彈什麼?」。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同性婚姻對執政黨來說「是個炸彈」,公投結果要另立專法,就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這會拖到立法院下會期,但就離大法官釋憲的 2 年期限很近,如果要在明年 5 月 24 日前推出一部專法,「政治風險太高」,他認為在公投後執政黨可能也不會處理,就讓它自動生效,再透過行政命令做相關應對措施。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說,就公投結果來說,希望修民法的公投沒過,希望立專法的則是過了,公投是最新、最有效的民意,而相關主管機關是法務部,他呼籲法務部趕快依公投結果提出專法的草案版本。他說,公投是最新民意,支持公投的結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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