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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性騷學生過四年仍未結案 洪慈庸提增訂罰則

芋傳媒記者胡家銘攝

(芋傳媒記者胡家銘報導)台東縣公東高工校長藍振芳,在 2015 年涉嫌性騷擾女學生,然而,事件發生迄今已過了四年,教育部不僅沒有實質作為,且該校長也沒有公開道歉、接受性平教育,更在今天 6 月 1 日「光榮退休」。對此,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今(18 日)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將提案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罰則,加強督促學校、機關必須對加害者採行即時性的必要處置,若有關單位未依規定懲處加害者,罰緩新台幣 1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

洪慈庸表示,針對此案她已多次追問教育部的處理進度,但國教署只是一再發函學校,公東高工董事會則不予理會,甚至還讓校長留薪停薪一個月,最後順利退休。她批評,教育部對本案嚴重怠惰,也再次強烈要求教育部,盡速對校長及濫權包庇的董事會採取直接有效的措施,早日還當事人公道。

因此,洪慈庸指出,依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出現如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等案件時,學校或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應要求權責機關懲處和處置;倘若學校坐視不管、毫無動作,也沒有任何罰則,就會造成像現在的公東高工董事會有恃無恐。

洪慈庸也提案,依照上述而未按規定懲處加害者,將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的罰鍰;另主管機關、學校未依規定執行心理輔導或其他相關處置者,將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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