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高雄市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率,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率全國之先建立焚化再生粒料供料制度,焚化底渣去化嚴謹上路,並朝全數再利用,實踐循環經濟的目標。
高雄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林燦銘今天說,為提升高雄市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率,同時強化焚化底渣品質及流向管理措施,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導入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運用在高雄市公共工程。
高雄市環保局全國首創辦理含焚化再生粒料預拌混凝土廠認可試辦計畫,率全國之先建立焚化再生粒料供料制度,透過建立合格混凝土廠商,確保焚化再生粒料導入一般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的生產能力與品質,並實質掌握高雄市焚化再生粒料後續追蹤與使用流向。
高雄市環保局已公告認可 4 家合格廠商可提供工程單位參考使用,未來將持續進行預拌混凝土廠商廠內查核作業,落實流向管理與品質保障。
高雄市已訂定並實施「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使用垃圾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作業要點」,規範公共工程使用一般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時,以每 1 立方公尺使用 800 公斤的焚化再生粒料為原則。
高雄市環保局辦理使用一般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檢測,每1立方公尺使用 800 公斤焚化再生粒料配比進行配比試拌檢驗,各家廠商均進行 6 次至 13 次的配比檢驗,試驗結果都可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及高雄市工務局的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施工規範要求。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4 家預拌混凝土廠通過認可評鑑,藉由焚化再生粒料直接提供預拌混凝土廠,並依固定配比按工程單位需求量進行供料的方式,不僅可確保工程使用品質,也可強化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流向的追蹤與管控,杜絕違法棄置情事再發生。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今年截至 8 月,焚化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使用量約 10 萬公噸,較去年同期使用量約增加 1.5 萬公噸。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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