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周姓警員涉嫌假藉公務,登入戶役政系統偷查一名黃姓女子個資,吃上官司;台北地檢署偵辦時,周員坦承犯行,檢方考量周認罪,給他緩起訴,條件為賠償黃女新台幣 50 萬元。
檢方調查,周姓員警在 IG 上看到黃姓女子與姊妹淘吵架,一時好奇就按照黃女在 IG 上的姓名及生日,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她的個資。
黃姓女子因另案質疑有員警洩密,向警政署檢舉;警方內部調查後發現,周姓員警曾登入戶役政系統偷查黃女個資的「案外案」,而且周員在職務報告上填載查詢理由竟為「因公」,因此,依違反個資法及偽造文書罪嫌,將案件函送法辦。
北檢偵辦後認為,周姓員警並無洩漏黃姓女子個資的事證,這部分予以簽結,但周員在職務報告上填載「因公」部分,則涉偽造文書;檢方考量周姓員警無前科且已認罪,因此,給予他緩起訴處分,期限為 1 年,條件為賠償黃女 50 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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