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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增芝專欄》面對《屠殺》,柯文哲拒訪也是一種受訪

圖片來源:中央社
當柯文哲行使緘默權,台灣媒體有追查真相的職業使命嗎?
《屠殺》作者聽到柯文哲說,要用全部的力量,跨海去告他。於是,「很有誠意的」,親自來台灣給柯文哲告。
結果,面對媒體堵訪回應,柯文哲卻說,「我有拒絕接受採訪的權利!」
伊森葛特曼與其著作《屠殺》。圖片來源:作者臉書


是的,柯文哲「你有權利保持沈默,但從現在開始,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供證」。
這段話,不只是電影經常會出現的台詞,現實上也是民主憲政國家的檢察官或警方,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時,必須明確告知的法律權利。

台北市長柯文哲。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主政治的選舉,這段話其實也很像政治人物,面對選民檢驗政治誠信的民主審判。
無論是平常抑或選舉期間,舉凡政治、財經、社福等公共政策,社會重大爭議事件,以及個人操守等,選民都有權要求政治人物明確表態或澄清說明,並以此做為選舉時,投票的判斷依據
這是選民「知的權利」,也可以是政治人物藉此爭取選票的機會。
針對高度敏感或重大爭議問題,政治人物基於避免流失選票,或為了爭取更多選票,當然也可以自主判斷,權衡得失,採取拒絕受訪、沈默迴避,甚或曖昧唬弄。
因此,對政治人物來說,並不存在需要宣示拒絕受訪的權利
因為「拒絕受訪」也是一種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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