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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佔領行政院案開庭 妖西:有罪的是馬英九與江宜樺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報導)2014 年太陽花學運, 318 佔領立法院案判處所有被告無罪確定,但 323 佔領行政院案的一審判決,共 11 人被判有罪,其中許哲榕因妨礙公務判刑 5 個月,是所有當事人中刑責最高的。今(25 日)召開 323 佔領行政院案二審辯論庭,被告當事人、福爾摩鯊會社長「妖西」劉敬文在開庭前表示:「我們做對的事情不應該被法院判罪,做錯事情的是馬英九,以及透過警察暴力迫害、危及人民生命的江宜樺。」

323 佔領行政院案被告當事人、福爾摩鯊會社長「妖西」劉敬文。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被告當事人與律師團再次強調,318 與 323 都是人民為回應馬英九政府漠視民意所產生的抵抗行為,是不是佔領民意機關,不應是本案的爭點。二審法官應重視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的精神,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給予 17 位二審的當事人(包含一審無罪但檢察官上訴的 6 人)無罪判決。

一審被判處無罪的被告當事人魏揚說明,無論是 318 或 323 的佔領行動,都是人民基於公民不服從,對於憲政危機與服貿即將強行通過,所做的捍衛民主的反應,兩者在本質、形式與手段上都是相同的,323 也應該是全體無罪。

318 學運領袖之一、323一審被判處無罪的被告當事人魏揚。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318 佔領立法院案獲判無罪的陳為廷也到現場聲援,他認為,318 與 323 兩起運動是一體的,323 佔領行政院是當時在議場內的學生、NGO 組織都知情且同意的,這是一場共同的行動。四年下來,318 被判無罪,但看到 323 案判處這麼多名被告有罪,這點毫無邏輯。

陳為廷也痛批法官判決毫無道理,他表示,在立法院靜坐同學、在行政院靜坐且受到警察暴力對待的抗爭者被判處無罪,但當時為了要替闖進行政院,為大家推開拒馬與剪開蛇籠,為大家擋住警察突襲跟警察可能發生碰撞的抗爭者,卻被判處有罪。

318 學運領袖之一的陳為廷。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在一審判決書中,法官質疑 323 佔領行政院行動是否必要、沒有其他做法可以阻擋服貿通過,仍是有待討論的問題。對此,陳為廷指出,這不是有待討論的問題,沒有人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從當時發展來看,人民沒有直接民權可以制衡國會,又缺乏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因此必須佔領立法院,但國民黨政府、國民黨的國會多數仍不願妥協,所以才採取政院佔領行動。

此外,被告當事人與律師團也呼籲,國家司法應查明當時下手施暴的員警,並釐清各層級指揮官的責任。323 案一審被判處 5 個月刑責的許哲榕提到,當警察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執勤,如何避免他們在無規章、匿名的狀態下,對人民暴力鎮壓?像公投盟的周榮宗大哥,一位 70 多歲的老人家,當時被一群警察圍毆打到內出血,又被噴水車攻擊,之後身體狀況逐漸下滑,一年後去世,造成遺憾。

323 案一審被判處 5 個月刑責的許哲榕。
芋傳媒記者邱家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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