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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中油林園廠違空污法 先罰鍰26萬餘元

高雄煉油廠一景。 圖片來源:中央社

秋冬空氣品質不良季節將屆,高雄市政府副市長蔡復進今天帶領環保局等單位稽查中油林園廠,經檢視有製程設備元件洩漏等 4 項不符規定,先開具 4 張罰單、罰鍰新台幣 26.6 萬元。

每年 10 月到隔年 2 月是高雄市空氣品質惡化的季節,為了提早因應,蔡復進帶領環保局等單位首站到中油林園廠稽查。稽查項目含製程設備及相關文件檢視等。

經過一天稽查,環保局共查出4項缺失,包括丁二烯化學製造程序(M31)與許可證登載不符,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19)一處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 VOC 洩漏淨檢值大於 2000ppm,依序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4 條與第 20 條規定,兩案各裁處新台幣 10 萬元罰鍰。

另外,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貯存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 6000 元罰鍰。還有 5 座壓力表故障,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處 6 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涉及採樣送驗者,後續如檢測結果不合格,也將依規定裁處,並限期業者改善。

高雄市政府跨局處聯合稽查行動將持續 7 週,針對林園及臨海工業區內 14 家業者進行稽查。環保局說,一旦有缺失將重罰,呼籲業者遵守規定,妥善操作製程設備,以維護環境品質。

另外,林園區中芸大排的石化四橋下,民眾通報油污集中,蔓延河面約 100 公尺,環保局在第一時間派員佈設第一道吸油索清除油污,並請中油林園廠協助佈設第二道攔油索,環保局今天表示已即時清除 2 車次油污水,油污數量約 1.5 噸。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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