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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計程車跟Uber哪個好?

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文發表於林智群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朋友傳了一個網路照片給我(下圖一),內容是:「如果你叫 Uber,萬一司機發生車禍撞到人,乘客算是司機的雇主,所以要負雇主連帶賠償責任。」

圖片來源:作者臉書

我說有這回事嗎?因為我的理解裡,不管是搭計程車或 Uber,除非你指示開快車闖紅燈,不然司機撞到人,都跟乘客沒有關係。

既然朋友問了,我就去查了一下判決系統,發現並無類似判決,說乘客是司機的雇主需要負責的,所以這算是一則網路謠言,應該是反對 Uber 的業者放出來的假消息吧?!

不過要說的是,uber 比較有問題的地方,不是在這裡(司機撞到路人或其他車輛的情況),而是在保險(司機車禍導致乘客受傷的情況)!因為 Uber 駕駛都是一般車駕駛,通常不會為了兼職營業去保乘客險,即使有保乘客險,營業也是不保事項之一(詳參下圖二),萬一發生車禍,保險公司發現司機拿一般車去營業,也是會拒絕賠償的!

圖片來源:作者臉書

那計程車就比較有保障嗎?其實這個要看情況,依照現行法規「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第 6 條」,強制「車隊計程車」投保乘客責任險,但目前僅有 38% 的車輛加入車隊,換言之,全國民眾有 6 成搭計程車是沒有乘客責任險的!

(這個數字是立法院報告資料,不過天下雜誌的數字是剛好相反,有 38% 沒加入車隊,6 成多靠行,我查了一下交通部資料應該是天下雜誌比較正確)

如果你搭個體戶計程車,那就是沒有乘客責任險,也許有的個體戶司機會保,但應該是少數!

沒有乘客責任險,那總有強制險吧?其實計程車司機在強制保險這一塊也是會碰到問題,因為計程車在路上的駕駛時間長,發生車禍機率比一般車高很多,所以保險公司對這一塊是興趣缺缺,但因為主管機關會盯,所以保險公司也不敢拒保,但保險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燈,自有其他方式刁難司機,就是雙管齊下,一方面提高保險費率,另一方面降低理賠金額,以現行的保費,一般自用車丙式車險頂多 1 萬元,營業車就得要 3 萬元,而且還有但書,自用車車碰車全賠,小黃的理賠金額最多 30 萬。

結論?以乘客法律風險而言,搭計程車跟 Uber 其實是一樣,以乘客保障(保險)而言,搭靠行計程車(oo大車隊)>個體計程車>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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