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編列 2019 年度預算,預算書已經送交立法院排程審議。前總統李登輝禮遇經費編列 868 萬 3000 餘元,這是李登輝最後一年享有卸任總統禮遇。
根據已送交立法院的 2019 年度總統府公開預算書中顯示,總統府 2019 年度的預算編列 9 億 7948 萬餘元,較2018 年度預算增加 5890 萬餘元。
在卸任禮遇部分,總統府共編列 2250 萬餘元。李登輝禮遇經費編列 868 萬 3000 餘元,其中包括禮遇金 318 萬 3000 元,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和各項事務等費用 500 萬餘元,保健醫療費用 50 萬餘元。相較 2018 年度,李登輝的卸任禮遇增加 9 萬 3000 餘元。
前總統馬英九禮遇經費編列 868 萬 3000 餘元,其中包括禮遇金 318 萬 3000 元,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和各項事務等費用 500 萬餘元,保健醫療費用 50 萬餘元。相較 2018 年度,馬英九的卸任禮遇減少 90 萬 7000 餘元。
前副總統吳敦義禮遇經費編列 514 萬 2000 餘元,其中包括禮遇金 229 萬 2000 元,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和各項事務等費用 250 萬餘元,保健醫療費用 35 萬餘元。相較 2018 年度,吳敦義的卸任禮遇減少 43 萬 3000 餘元。
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總統的禮遇期間與任職期間相同,未滿 1 年以 1 年計算,此項規定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李登輝 1988 年 1 月 13 日繼任總統,至 2000 年 5 月 20 日卸任,任期共 12 年又 4 個多月,因此總統卸任禮遇共可享 13 年,從 2007 年至 2019 年底止。
此外,李登輝曾任 3 年 7 個多月的副總統,因此卸任總統禮遇期滿後,依法還可接受 4 年的卸任副總統禮遇。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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