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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公托政策涉聯合行為?公平會:尚未立案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推動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業者卻不埋單;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認為準公共政策有聯合行為疑慮,日前向公平會檢舉。公平會表示,尚未立案,目前還在了解內容。

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上週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送出檢舉函,指稱教育部於2018年8月實施的準公共化政策欲將全國私立幼兒園收編為準公共化幼兒園,接受統一制定的價格標準,有聯合壟斷的事實。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準公共化機制是為提供優質、平價的就學機會,讓每個孩子都能獲得尊重和照顧,達到加速擴大公共化、減輕家長負擔,並改善教保員薪資等目標。幼教及照護涉及兒童權利保障,不宜將之定義為市場交易,而是國家應維護的公共利益。

對此,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回應,已經收到文,但還沒立案,這個案子是檢舉案,業務單位正在評估,如果有需要,業務單位會提到委員會議討論,但目前還在了解內容的階段。

彭紹瑾進一步說明,公平會常常會接到民眾檢舉或是部會詢問,有時候不見得是公平會的管轄範圍,因此公平會內部都要先經過評估了解,才會決定下一步的處理程序。

對於準公共化托育政策有沒有聯合行為的疑慮,或是公平會是否會立案調查,彭紹瑾僅回應,現在還在了解內容,不適合對個案做出評論。

公平交易法對聯合行為的定義是「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不過公平交易法也明訂,如果事業是基於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經申請主管機關許可者,便不在此限。

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的檢舉函指出,教育部規定參與準公共化的機構,教保人員底薪調整至新台幣 2 萬 9000 元,高於勞基法最低工資。又以立案人數訂定統一收費標準,60 人以下收費上限 1 萬元,61 人至 120 人上限 9000 元,這樣的規定,導致 61 人以上的私幼必然不敷成本,而無法加入準公共化,而政策明顯圖利 60 人以下機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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