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夫婦及幹部涉嫌以「台灣民政府」組織名義詐欺取財、違法吸金,桃園地檢署昨天起訴林志昇等 6 人。在押的林志昇夫婦與游象敬 3 人移審後全都裁定續押。
桃園地檢署 5 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 7 路搜索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及高層幹部住處,搜出新台幣 1 億 3000 多萬元現金及外幣,並查扣名冊等證物。經過 2 個月的調查後昨天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林志昇夫婦等 6 人。
檢方表示,在押的林志昇夫婦與游象敬遭起訴後移審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於昨天深夜至今天凌晨零時許,陸續裁定 67 歲的秘書長林志昇與 51 歲妻子林梓安,以及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 79 歲的游象敬 3 人續押禁見。
檢方表示,被起訴的另外 3 人,分別為「財務大臣」54 歲的葉碧蓮、67 歲的許義明,以及 78 歲的「中央國務院內閣總理大臣」蔡財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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