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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例 大馬前首相納吉被控失信和濫權

圖片來源:najibrazak.com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今早在地方法庭被指控涉嫌 3 項失信的刑事罪及 1 項濫權罪,他是馬來西亞史上首位被指控的首相,一旦罪名成立,將至少坐牢兩年,還有鞭刑及罰款。

納吉(Najib Razak)昨天在家中被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逮捕,今天上午 9 時在法庭接受訊問。最後納吉被指控 4 項罪名,其中3項失信的刑事罪被依刑事法第 409 條提告,另一項濫權罪則被依「2009 年馬來西亞反貪會法令」第 23 條提告。

隨後檢察總長援引 2009 年反貪汙法第 60(1)條,申請將此案移交高等法庭審理,並獲得批准。換句話說,納吉的相關案件將在高等法庭判決。

其中,失信案的 3 項控告,指納吉身為首相、財政部長和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子公司 SRC 國際公司的顧問,授權管理 SRC 國際公司的 40 億令吉(約新台幣 301 億元),但其中涉及高達 4200 萬令吉的刑事失信,和刑事法第 409 條相牴觸。

一旦罪名成立,納吉將被判坐牢,刑期介於 2 年至 20 年,另外還有鞭刑及罰款。

至於納吉被指控濫權,一旦罪名成立,將被判坐牢,刑期最高 20 年,罰款 1 萬令吉或至少是賄款的 5 倍,視何者為高。

65 歲的納吉曾在今年 5 月 22 日及 24 日兩度前往反貪會總部,針對相關弊案錄口供,不過當時反貪會並未逮捕他。之後納吉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也到反貪會錄口供。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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