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宣布,只要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 200 人以上,7 月起也須聘僱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勞動部也已培育相關人力提供協助。
根據現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勞工人數達 300 人以上事業單位,必須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為了擴大保障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去年預告修正相關規定,將分三階段降低企業需僱用醫護人員的門檻,今年 7 月起先將聘僱門檻從 300 人以上下修至 200 人以上;109 年 1 月 1 日起再下修至 100 人以上;110 年 1 月 1 日下修至 50 人以上。
職安署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聘僱門檻7月起將從 300 人以上下修至 200 人以上,且 200 至 299 人企業聘僱的醫護人員可採特約方式辦理。配合新制上路,職安署也已經完成相關人力培訓及工具指引等配套措施,以減少企業招募人力的困擾。
此外,為了鼓勵尚未實施新制的 200 人以下企業提前聘僱醫護人員,勞動部今天也宣布將祭出補助,若聘僱醫護人員可補助薪資 1/3,若屬特約,臨場服務一次醫師最高可補助新台幣 4000 元,護理相關服務人員可補助1500 元,勞工人數在 50 至 199 人規模的企業,每年最多補助 24 次,勞工人數在 49 人以下規模的企業,每年最多補助 12 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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