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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論》假訊息流竄,股民農民只能暗自眼淚?

農委會澄清移花接木的香蕉照。 圖片來源:農委會

「張忠謀對蔡政府受不了了!台積電將出走台灣」的假新聞,讓向來溫文儒雅的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也氣得在記者會上敲桌大罵,「我沒有說過這種話!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來的。」

網路流傳張忠謀相關假新聞
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最近台灣香蕉鳳梨豐收,因為兩張網路流竄的假照片,頓時讓農民的汗水變成淚水。一張是大量鳳梨棄置河裡的照片,文字寫著「台南鳳梨丟棄電視不敢報導」。事後被網友追出是出自中國廣東湛江的照片。

此外,一張香蕉生產過剩堆置路邊的臉書照片,文字寫著「要吃香蕉的去旗山載」。緊接著分享假訊息的臉友,不約而同,一致寫上「高雄旗山美濃的香蕉棄置現場,新聞不敢報,一切都新聞封鎖」。隨即遭網友追出是 9 年前台灣生產過剩的舊新聞照片。

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上述的假訊息,都造成股民、農民的恐慌與損失,但是,有任何人受到懲罰嗎?沒有!「張忠謀出走台灣」的假訊息,即使當事人當著大批媒體敲桌怒罵與澄清,至今仍然掛在許多網站上。

農委會與產地縣市政府緊急出面澄清,今年外銷成績甚佳,各產地與超市價格也未異常,但是,網路依然舖天蓋地的充斥「價格崩盤」,「鳳梨一顆 10 元」的貼文或留言,此現象屬於人為刻意操作,當然是無庸置疑。

網友在臉書追到源頭的「國民黨文青工作會」、「國民黨南投縣黨部」,在輿論壓力下至今仍拒不撤文,僅僅被迫加註是 2007 年舊照片。國民黨發言人的回應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農委會)大事不管卻針對小事借題發揮」、「難道圖片不是今年的,就代表現在沒有這些問題嗎?」

假新聞在輿論壓力下至今仍拒不撤文,僅僅被迫加註是 2007 年舊照片
圖片來源:擷取自文青工作會粉絲頁

這絕非小事,任何不符事實的訊息,都足以立即惡性扭曲市場機制。假訊息造成的衛生紙之亂,殷鑑不遠。這些假照片當然足以讓農民立即陷入議價弱勢,極易任由賤價收購,堂堂國民黨發言人,難道連這個常識都沒有嗎?

高雄在地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不忍農友損失,主張打擊「假新聞」而進行提案修法,立即遭到台灣慣稱統派媒體的嚴厲批判,其他媒體也持觀望甚至質疑態度。

台灣經歷長期戒嚴統治,因言論獲罪下獄,甚至犧牲生命的血淚歷史,大家仍記憶猶新,我們當然絕不容許歷史重蹈與後退。

但是,言論自由絕非可以不負責任的自由言論。邱委員亟思解決假訊息嚴重傷害社會與相關當事人的問題,實屬可以理解的善意。問題在於,如此的修法內容,仍然無助於解決當前網路與新聞亂象。簡單說,這些增修文字並沒有改變現行的法律解釋。

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5 項的規定,已經是「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 3 萬元以下罰鍰。修法提案是在「散佈謠言」前面加上「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但這些文字,其實都統括在「散佈謠言」的法律解釋之內。

舉例來說,5 年前,太陽花學運份子陳為廷,因在臉書社團分享一則警告當心孩童綁架的貼文,而遭到警察函送法辦,就是依據現行這條條文的規定。這個舊聞,有讓大家看出問題在哪裡了嗎?

陳為廷「一則」沒有實際受害人的假消息,可以馬上被函送法辦。但是,國民黨「大量」立即造成農民實際利益損失的假照片,政府卻只是要求道歉。甚至國民黨發言人還可以囂張的反罵「針對小事借題發揮」。

民主政治之下,政府或政治人物當然有義務接受「根據事實」或「就事論事」的社會公評,即使是遭到令人不快,尖酸刻薄的言語批判,也必須寬容。

但是,無論如何,「言論自由」自始並未包括誹謗、說謊、詐騙、揭人隱私等侵害他人人權的自由,任何民主憲政國家,也都會對此明確立法禁止與懲罰。

如果,衛生紙之亂,政府可以對「大潤發」開出 300 萬的罰金;為什麼製作並刻意散播「台積電出走台灣」、推波「香蕉鳳梨價格崩盤」等,造成股民或農民恐慌與損失的假訊息,政府卻都不能有所作為,難道這是政黨才有的特權與惡勢力嗎?

農委會澄清移花接木的香蕉照
圖片來源: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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