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警正四階、警佐一階至四階的警察年功俸最高俸額從 500 調至 525,警政三階從 525 調至 550,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對此表示尊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及內政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22 條附表一修正草案,通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所提修正動議版本,將警正四階、警佐一階至四階的警察年功俸最高俸額從 500 調至 525,警政三階從 525 調至 550。
內政部原先所提版本只針對警正四階以下警員年功俸最高俸額從 500 調至 525,銓敘部 3 日曾在考試院會報告時,提出兩項疑慮,包括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以及恐引致公務人員及警正三階以上人員要求比照。不過,銓敘部也說,雖然有這些疑慮,考量警察人員業務性質特殊,為激勵士氣,仍有其必要性。
對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將警正四階、警佐一階至四階的警察年功俸最高俸額從 500 調至 525,警政三階從 525 調至 550,李繼玄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尊重。
李繼玄說,銓敘部 3 日在考試院會報告時,列席的行政院人事總處代表提及有關財務問題,行政院有所準備,會予以配合考量;由於 3 日只是銓敘部業務報告,並非正式討論案,考試院並沒有做出決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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