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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建超專欄》被遺忘的二七部隊參謀長-黃信卿(上)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有三個仍留在車上的青年,似乎準備將安置在駕駛台上的重機槍卸下,卻給一位腰佩軍刀指揮者模樣的人用手勢攔阻。我看距離已俟近一百尺,遂用日語,很嚴肅地大聲問對方:「誰?」對方聞聲亦用日語回答:「埔里隊」。

<鍾逸人 辛酸六十年(上)>

如果黃信卿還活著,也許沒想到,他即將登上台灣近代史上最重要歷史事件的舞台,也因為參與二二八,影響往後的人生,無論是否是出於自願,命運之神做了如此的選擇,這是他的天命,也是台灣的命運。

黃信卿,台灣宜蘭冬山人。冬山舊名冬瓜山,他的祖父黃阿泉在乙未保台戰爭中被登陸的日軍在今日的宜蘭南興大眾爺廟前所槍殺,年僅三十六歲,他的父親黃老旺則在母親林阿在的養育下,於困苦環境中長大,成績優異,被宜蘭廳長小松吉久派往蘇澳馬賽學校擔任教員,不久前往京都留學,學習最時髦的自動車和飛行機的駕駛,但因為學費不足,僅停留一年便回台灣,剛好同年長子黃信卿出生,這年正是1922年,台灣正發生「第二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黃信卿就讀台北二中照片
圖片來源:黃豪凱先生提供

黃信卿 8 歲時就讀宜蘭冬山公學校,成績一直保持第一名,畢業那年的成績,十三門課全都評等為甲,如此優異的表現,打破了冬山公學校的紀錄,畢業那年還參加了全台珠算比賽,得了第二名,在黃信卿的回憶中,最快樂時光的莫過於小學六年,無憂無慮的在宜蘭的秀山麗水中成長;1936 年考上台北二中(今成功中學),直到 1940 年時,學校老師發現他研讀馬克思主義,被校方開除,之後除了短暫在冬山鄉公所擔任雇員,為了求得知識學問,先到日本神田、日新等補習學校就讀,最後考入日進英語學校。在此所日本的英語專科學校念了兩年,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的大學生停學從軍,來自台灣的大學生也歸鄉回台,黃信卿回到了故鄉,在冬山鄉公所任職,度過戰爭的歲月,一直到終戰的 1945 年 10 月。

黃信卿赴日留學照片
圖片來源:黃豪凱先生提供

1945 年 10 月 25 日,陳儀在台北公會堂代表盟軍接受日軍投降,同月,黃信卿離開了冬山鄉公所到台北做生意,擔任經紀人,後來又到台中縣埔里的關刀山木材行林場任職,也因為有此地緣關係,在 228 爆發之際,率領埔里隊到台中參加 3 月 3 日的教化會館之戰,在謝一誠的口述中,來自埔里的隊伍勇敢異常,褲頭掛上手榴彈後就匍匐前進,進攻干城營區,當天晚間,台中民軍佔領第八部隊(干城營區)與屢攻未破的水泥建築-教化會館。

台中市區最大規模的戰鬥結束後,處委會再次召開,隔日下午,黃信卿接到埔里方面突如其來的撤退命令,鍾逸人在《辛酸六十年(上)》如此描述「結果黃隊長(黃信卿)頭一個站出來。另六、七個山地青年也跟著站出來,表示他們也不回去。黃信卿說,他不是埔里人,沒有義務一定接受埔里方面的指示或命令。他生為台灣人,只有為台灣盡瘁。堅持回去的三十多名原埔里隊隊員則由一名身材結實,彷彿曾經是日本海軍下士官的童姓青年帶回埔里。」

為何埔里隊會被召回?楊克煌的遺稿《我的回憶》中,透露事情的起因「同時在當天晚上,謝雪紅在處委會聽到一個醫生反映說,從南台中某處有一批特務在那裡開會,陰謀反攻。謝得到這個消息後,即找埔里隊(隊員有四、五十人,大部分是高山族),由隊長黃勝卿率領該隊到特務開會的地址,把它包圍起來,然後衝了進去,一舉逮捕了二十多個特務,繳獲了一批反動證件-國民黨證、臂章等,然後把這一批特務送進台中監獄關起來。」而鍾逸人解釋埔里隊被召回的原因:「黃(黃信卿)似乎有苦衷不吐不快,他說攻下干城營區不久,接到一個通知,要他們即刻去逮捕企圖反擊的武裝國特....這件事情召來埔里方面的誤會,說派他們到台中,目的是要他們協防台中,並不是要他們來供人做派爭的工具,所以命令他們即刻撤回埔里」,而這些所謂的「國特」組成分子以台中的「十四兄弟」為主體。台中市民在 3 月 4 日大致接收了已經失能政府機關、軍事基地,更打擊潛伏的殖民政權特務組織,黃信卿以及他所帶領的埔里隊,貢獻不可說不大。

黃信卿的角色,除了帶領埔里隊來台中助戰之外,他也是二七部隊的參謀長,《我的回憶》中寫道「二七部隊於六日下午正式成立,推舉鍾逸仁為隊長,黃信卿為參謀,黃文輝率領的嘉義隊員也來參加。地下黨謝富介紹何集淮、蔡伯壎等都來參加了。」而他後來在中國所撰寫的簡歷也如是描述自己「1947 年 3 月台灣 228 事件發生後,當埔里區青年戰鬥隊隊長參加起義」正可說明他在二二八中的定位。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黃信卿的父母和家屬此時可能不知道他正參與台灣史上重要的人民起義,在父親黃老旺所寫的族譜中如是記載「台灣光復後第二年往台北作生理,第二年信卿回家,對其母親,說自己欲往台中娶妻要費用,對其母親要求現款三萬元,家中所存現款三萬元備于信卿取去,自此以後就不敢回家來的」,雖說此時黃信卿已有一位交往的女友,但卻並未提親結婚,可以合理推測,如果回家取款是發生在二二八爆發前,這筆在當時也堪稱鉅款的三萬圓,有可能充作民軍軍費使用;另一種可能是二二八爆發後,黃信卿為了躲避追捕,而回家取款,充作路費。無論這筆款項最終如何使用,應該跟二二八的發生脫離不了關係。

台灣中部綏靖區通緝人犯名冊
圖片來源:《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六)

目前並沒有證據顯示黃信卿參加埔里的烏牛欄戰役,在二二八後的綏靖清鄉時期,黃信卿卻也難逃被通緝的命運,《台灣中部綏靖區通緝人犯名冊》中出現了黃信卿的名字,他被列為第十二名通緝要犯,當時整編二十一師最想抓的第一名當然是女中豪傑「謝雪紅」,在黃信卿之前的分別是吳振武和陳篡地。這份文件中,他被描述的罪行是「埔里隊隊長,率領高山同胞赴台中攻擊國軍」,可以想見黃信卿在二二八所具有的份量是交戰的雙方所共同承認。綏靖清鄉時期,他逃亡到新竹縣南光煤礦公司的紅毛館煤場當看場員;1948 年 3 月,又化名陳漢卿,到了後山的花蓮縣民眾教育館應徵職員。一直到 1949 年 3 月下旬的一個星期天上午,他從花蓮美崙碼頭上船,離開了他的父母、他的女友和故鄉,看著即將消失的海岸線,也許他並不清楚,此去能再回到台灣之時,已成一捧骨灰(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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