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審議 14 個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其中反同婚及由前總統馬英九領銜提出的反妨害司法公民投票案,經委員會審核認定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 15 日內查對提案人。
公投法修法後,提案門檻降低,導致公投提案量暴增。中選會下午召開委員會議,一口氣審議 14 項全國性公投提案,決議其中 4 項公投提案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 15 日內查對提案人,另 10 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馬英九所提「您是否同意:針對總統、立委、監委等高階公職人員以及司法與行政首長,意圖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所涉司法案件獲得有利或不利之裁判或處分,而對司法人員施以脅迫、恐嚇、關說或其他非法之行為者,科以刑罰?」公投案,經審議結果合於規定。
此外,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和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所提的「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公投案都合於規定。
不過,中選會說,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提的「您是否同意,基於和諧是維持社會團結的應有價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廢止」、前立法委員邱毅所提「您是否同意,基於人民財產權應受憲法保護、退休金為工作所得之財產,民國 106 年公佈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侵害人民財產權益,應予廢止」等 10 個公投案須進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
公投流程包括提案、連署階段,提案人提案後,中選會將於 30 日內完成審核,戶政機關於 15 日內完成提案人名冊查對,送交中選會;如果合於規定,相關立法及行政機關 30 天內提出意見書,之後才會進入連署階段。
根據公投法有關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如果以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 1878 萬 2991 人計算,提案門檻為 1879 人、連署門檻為 28 萬 1745 人,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 1/4 以上者,即為通過。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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