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全國國土計畫將劃設 4 大功能分區,其中農業發展地區,以糧食安全為指導原則,農地編訂約 81 萬公頃,較現行 93 萬公頃低;未來不會有原非農地遭編訂為農地。
依據「國土計畫法」規定,內政部必須在 5 月 1 日前,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葉俊榮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全國國土計畫」是國土規劃最上位的法定綱要性指導計畫,草案已經由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今天送行政院審議,希望 4 月 30 日前公告實施。
根據全國國土計畫,將劃設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以兼顧國土保育、城鄉發展與農業生產的均衡發展。
葉俊榮表示,將優先劃定國土保育地區,展現台灣重視國土保育情懷,這部分較無爭議;考量台灣海島地形與對海洋的重視,劃定海洋資源地區可進一步掌握台灣藍色國土。
國土保育地區與海洋資源地區劃設後,面臨切割農業發展地區與城鄉發展地區問題。
農業發展地區方面,葉俊榮表示,農業發展地區的劃定是建立在維護台灣糧食安全,因此,將劃設出約 81 萬公頃,較現行農地編訂 93 萬公頃低。希望透過糧食安全指導原則,讓農地內涵更為務實,該當農地就劃定為農地,不適合當農地就釋出。
葉俊榮指出,未來不會有本來不是農地,以後被編為農地,也不會有原本縣市有很多農地,以後全部不要有農地,未來只會在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基礎上,做編訂與調整。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長林秉勳說,目前全國農地編訂 93 萬公頃,包括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 83 萬公頃,都市計畫內供農牧使用10萬公頃;有些縣市反映農地保留面積過多,會影響地方發展,但也有環保團體認為農地面積不夠,會影響國內糧食安全。
林秉勳表示,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根據農委會糧食自給自足率訂出農地需求總量約81萬公頃,約有10幾萬公頃可以釋出,供縣市作為未來城鄉發展需求使用。
城鄉發展地區部分,葉俊榮說,沒有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與農業發展需求的地區,將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讓縣市根據未來發展藍圖,考量人口、區位、地理產業等條件,自主性發展地方。
談到清境農場位於地質敏感地區卻大量開發,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長林秉勳在記者會表示,清境問題應從南投縣國土計畫來看,應該呼應國土保育需求,做必要的調查,調查後若認為不安全,清理後應進行相關輔導,做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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